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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易错知识点整理(24)

来源 :考试网 2016-09-12

  垂直疏散区域及其扩展区域的供电 (1)每个垂直疏散通道及其扩展区可按一个独立的防火分区考虑,并应采用垂直配灯方式; (2)建筑高度超过50m 的每个垂直疏散通道及扩展区宜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

  3.避难层及航空疏散场所的消防应急照明应由变配电所放射式供电 5.灯具配电回路

  (1)AC220V 或DC216V 灯具的供电回路工作电流不宜大于10A;安全电压灯具的供电回路 工作电流不宜大于5A;

  (2)每个应急供电回路所配接的灯具数量不宜超过64;

  (3)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经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配接消防应急灯具;

  (4)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及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输入及输出配电回路中不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脱扣保护装置。

  6.应急照明配电箱及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输出

  (1)输出回路不应超过8 路;

  (2)采用安全电压时的每个回路输出电流不应大于5A;

  (3)采用非安全电压时的每个回路输出电流不应大于16A。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及电气火灾监控(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系统组成。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独立子系统,属于火灾预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导线当采用金属软管保护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m 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1)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 (2)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1 个弯曲时; (3)管子长度每超过10m,有2 个弯曲时; (4)管子长度每超过8m,有3 个弯曲时。 明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应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吊装线槽或管路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线槽敷设时,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点或支点: (1)线槽始端、终端及接头处; (2)距接线盒0.2m 处; (3)线槽转角或分支处; (4)直线段不大于3m 处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用500V 兆欧表测量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且绝 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1.控制类设备在消防控制室内的布置要求

  (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4)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 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 的通道;

  控制类设备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主显示屏高度宜为1.5 m ~1.8m 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

  在宽度小于3m 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 装间距,不应超过10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温10烟15)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确实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0。

  2)探测器应采用连续无接头方式安装,如确需中间接线,必须用专用接线盒连接;探测器安装敷设时不应硬性折弯、扭转,避免重力挤压冲击,探测器的弯曲半径宜大于0.2m感温光纤严禁打结,光纤弯曲时,弯曲半径应大于50mm;分布式感温光纤穿越相邻的报警区域应设置光缆余量段,隔断两侧应各留不小于8m 的余量段;每个光通道始端及末端光纤应各留不小于8m 的余量段。光栅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每个光栅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符合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要求,光纤光栅感温段的弯曲半径应大于300mm。交流供电和36V 以上直流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接地保护,其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相连接。

  使控制器与探测器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控制器应在100s 内发出故障信号(短路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除外);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非故障部位的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控制器应在1min 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并应记录火灾报警时间

  使任一总线回路上不少于10 只的火灾探测器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检查控制器的负载功 能。逐一在采样管最末端(最不利处)采样孔加入试验烟,采用秒表测量探测器的报警响应时间,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应在120s 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使至少50 个输入/输出模块同时处于动作状态(模块总数少于50 个时,使所有模块动作),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最大负载功能。,采用仪表测量其声压级,非住宅内使用室内型和室外型火灾声警报器的声信号至少在一个方向上3m 处的声压级(A 计权)应不小于75dB,且在任意方向上3m 处的声压级(A 计权)应不大于120dB

  火灾光警报装置应安装在安全出口附近明显处,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在2.2m 以上。

  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可燃气体控制器100s内发出故障。可燃气体控制器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非故障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控制器应在1min 内发出报警信号,并 应记录报警时间;再使其它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检查控制器的再次报警功能。 依次逐个对探测器施加达到响应浓度值的可燃气体标准样气,采用秒表测量、观察方法检查探测器的报警功能,探测器应在30s 内响应;撤去可燃气体,探测器应在60s 内恢复到正常监视状态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中其他各种用电设备、区域显示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功能检验:

  (1)实际安装数量在5 台以下者,全部检验;

  (2)实际安装数量在6~10 台者,抽验5 台;

  (3)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 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30%~50%的比例抽验、但抽验总数不应少 于5 台;

  (4)各装置的安装位置、型号、数量、类别及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流指示器、信号阀等按实际安装数量的30%~50%的比例抽验;

  系统合格标准:系统检测合格判定应为、A=0且B≤2 且B+C≤检查项的5%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每日应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2 年后,应每隔3 年至少全部清洗一遍;不同类型的探测器应有10%且不少于50 只的备品。每年)应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全部探测器和手动报警装置试验至少1 次。元件老化,一般火灾探测器使用寿命约10 年,每3 年要求全面清洗。

  监控中心作为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核心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系统在各项功能调试后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不少于1 个月。联网用户端的系统调试主要指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调试。选择的测试联网用户数量为5-10个。用户信息传输装置 应在10s 内将信息传输至监控中心。半年检查录音文件的保存情况。一年检查:系统网络安全性、监控系统日志并进行整理备份、数据库使用情况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由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报警传输网络、监控中心以及火警信息终端等几部分组成(无报警装置)

  引入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线应整齐,不宜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2.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易退色;

  3.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 根;

  4.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 的余量;

  5.导线应绑扎成束;

  6.导线穿管、线槽后,应将管口、槽口封堵。

  监控中心端的系统调试主要指通信服务器、报警受理系统、信息查询系统、用户管理服务系统等组件的调试,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端进行火警信息终端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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