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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辅导资料: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来源 :考试网 2016-06-20

2016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辅导资料: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年4月29日通过,1998年9月1日起施行。2008年10月28日修订,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共7章74条。

  一、 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责任制

  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原则: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

  责任: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例】《消防法》中规定我国消防工程的原则为(BCDE)

  A.预防为主、防消结合B.政府统一领导

  C.部门依法监管D.单位全面负责E.公民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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