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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一级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考点梳理: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检查

来源 :华课网校 2022-07-14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检查是《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中第二篇建筑防火检查的第一章,这章在近几年考试中所占分值在1-3分左右。

一、建筑分类的检查内容

类别 内容

建筑

高度

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和其他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属于高层建筑。检查时需要注意:

(1)坡屋面:室外设计地面至其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2)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

(女儿墙的的高度不计入计算高度)

(3)多种形式屋面: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4)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有防火墙分隔

②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安全出口

③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各自的建筑高度。否则,应按其中建筑高度最大者确定该建筑的建筑高度。

(5)局部突出屋顶:

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 1/4 者,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6)住宅建筑:

①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 2.2m 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②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 1.5m 的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此条只针对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即使符合上述条件,也应计入建筑高度。

建筑

层数

建筑层数应按建筑的自然层数计算,下列空间可不入建筑层数:

①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

②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敵开空间;

③建筑屋顶上凸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

生产

火灾

危险性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

符合下列条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确定

⑴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位占本层本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小于5%

丁、戊类厂房内的喷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对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丁、戊厂房内的油漆工段:

①采用封闭喷漆工艺;

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

③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和自动抑爆系统④油漆工段占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

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

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类别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物品确定

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的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照丙类确定。

民用

建筑

(1)h>24m的单层公共建筑h≤24m的其他公共建筑为单、多层公共建筑;

(2)大于24m的为高层公共建筑。

汽车库

修车库

停车场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类别根据停车(车位)数量和总建筑面积进行确定,主要分为I、Ⅱ、Ⅲ、Ⅳ等四类。

类别检查时,需要注意:

(1)屋面露天停车场与下部汽车库共用汽车坡道时,停车数量计算在汽车库的车辆总数内。

(2)室外坡道、屋面露天停车场的建筑面积可不计入汽车库的建筑面积之内。

(3)公交汽车库的建筑面积可按规定值增加2倍

二、建筑耐火等级检查内容

(一)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燃烧性能

(1)一级耐火等级构件都是不燃

(2)二级耐火等级构件除吊顶是难燃,其他均为不燃

(3)三级耐火等级构件除吊顶、屋顶承重构件、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为难燃外,其他均为不燃。民用建筑的屋顶承重构件还可以采用可燃性

(4)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主要建筑构件除防火墙不燃,其他均为难燃和可燃。

当建筑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为满足相应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结构承载力及自身稳定性能的要求,建筑中的防火墙、承重墙、楼梯间的墙、疏散走道隔墙、电梯井的墙以及楼板、上人屋面板不应采用。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也不宜采用,当确需采用时,夹芯材料应为A级,且符合对应构件的耐火极限要求。

【2021】某建筑采用平屋面,室外地坪标高为-0.50m,建筑屋面面层标高为49.70m。该建筑首层设有超市、餐饮店、药店等,建筑面积为1200m²,各店铺建筑面积为110m²-230m²,并分别采用耐火极限为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不燃性楼板进行分隔,地上其他楼层为住宅。对该建筑的防火检查应按()的标准执行。

A.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B.二类高层住宅建筑

C.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D.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商业服务网点,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²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本题中的建筑高度为49.7+0.50=50.2m,为二类高层住宅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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