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一级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考点分析:易燃易爆生产消防安全管理
来源 :考试网 2018-04-19
中2018一级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考点分析:易燃易爆生产消防安全管理
案例 易燃易爆生产、储运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案例分析
一、情景描述
某大型石油化工生产企业,原油加工能力1000万m³/年。厂区外设有原油储罐区,在厂区内设有成品油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区,油品通过输油管道和铁路及公路运输,并将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储存区和生活区分开设置,厂区内外设置了环形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火栓给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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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预防火灾发生,确保消防安全,企业采取了下列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了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消防安全责任人,
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管理人,
安环部为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该企业厂内、厂外储油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厂内所有甲乙类生产装置或厂房、变、配电站、易燃可燃材料仓库等均被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立了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配置了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建立健全了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逐级岗位责任制;
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并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单位对进厂的每一个员工均要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设立了企业专职消防队并在各个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成立了义务消防队,制定了灭火预案,适时开展消防演习和演练;对开展消防工作有功或有过人员及时予以奖惩。
二、单位定位
根据案例的情景描述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该单位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三、案例分析
(一)建立健全消防组织,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
该单位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安环部为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符合《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该单位建立健全了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逐级岗位责任制;符合《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l (三)消防巡查与检查
1、消防安全检查的形式
2、开展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的频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规定: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
(2)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3)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4)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 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3、防火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指示标志、
应急照明
(3)消防设施、器材
(4)防火门、防火卷帘
(5)重点单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l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l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l 疏散通道禁止堆物
l 安全出口严禁上锁
l 疏散指示标志
l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l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常闭式防火门应处于关闭状态
l 防火卷帘下禁止堆放物品
(5)重点单位人员在岗情况
巡查要求
(1)防火巡查人员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理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2)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4、消防安全检查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每季度检查一次其他单位至少每月一次
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入情况
(2)疏散通道、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出口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4)灭火器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
(6)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7)重点部位
(8)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重要物资消防安全疏散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和设备运行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l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l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l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l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l
按时检查灭火器材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l 灭火器配置及有效情况
l 灭火器的维修保养要求
(1)铅封 (2)外表
(3)零部件 (4)压力表
(5)充装日期
l 灭火器维修期限
灭火器类型 |
维修期限 | |
水基型灭火器 |
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 |
出厂期满3年; 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 |
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 | ||
干粉灭火器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出厂期满5年; 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 |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 ||
洁净气体灭火器 |
手提式洁净气体灭火器 | |
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 | ||
二氧化碳灭火器 |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 |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
l 灭火器的报废期限
灭火器类型 |
报废期限(年) | |
水基型灭火器 |
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 |
6 |
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 | ||
干粉灭火器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10 |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 ||
洁净气体灭火器 |
手提式洁净气体灭火器 | |
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 | ||
二氧化碳灭火器 |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
12 |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
l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l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l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