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赋强公证研讨会在长沙召开
来源 :中国银行业协会 2019-12-04
中银行业赋强公证研讨会在长沙召开
11月21日,由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公证协会、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制度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银行业赋强公证研讨会”在湖南长沙召开。中国银行业协会第一副秘书长杨险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二级高级法官毛宜全、中国公证协会秘书长曹阳、湘潭大学副校长廖永安、中国银保监会法规部二级调研员庞路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监竞争局法制与监督处副处长唐可昕出席此次会议并致辞。来自相关国家部委、法院、银行业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方面领导、专家共计130余名参加了此次研讨会,中国银行业协会维权部负责人汤晓峰主持会议。
中国银行业协会第一副秘书长杨险峰在会上指出,公证制度作为一项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公证作为防控风险、预防纠纷、降低解纷成本的一项制度,在维护和发展社会秩序与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和促进经济往来与交易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他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正确运用这一制度,积极化解金融债权风险,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家部委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健全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二是要发挥赋强公证制度在普惠金融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切实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
中国公证协会曹阳秘书长在讲话中就赋强公证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公证制度是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的重要法治力量。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高质量”,坚持风险发生的“有效防范”,这一发展理念与公证制度的价值追求具有天然的契合性。二是公证制度作用的发挥是社会各方合力的效果。要推进各方建立互信,奠定合作基础;要深化交流机制,探索合作道路;要完善制度,强化合作保障。三是预防纠纷是公证制度的价值追求。要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强制执行公证的附加值,积极参与到债权形成、债务履行和纠纷争议解决中发挥作用。
湘潭大学副校长廖永安以公证制度的历史发展为切入点,向大家介绍了公证制度的来源与重要性,并指出在当今社会,公证制度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应该积极推广公证制度的法律意义及社会认知度,为化解金融纠纷,维护社会经济稳定共同努力。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在会上进行了主旨发言并对会议进行总结。他指出,此次研讨会推进了学、产、研的三方合作,不仅交流了经验,还揭示了问题,明确了三方未来的合作方向,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顺利开展赋强公证业务奠定了基础。三方应在不断完善的规制与法制下,多交流沟通,积极反应行业诉求,共同推进赋强公证制度的发展。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高级副经理朱磊,云南省公证协会副会长段伟,长沙银行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邓小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范登峰,江西省银行业协会秘书长徐安民,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分行法律部副总经理程斐斌,湖南公证协会会长佘信群,共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总监胡远平,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协会会长安建刚,四川省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杨欢,北京市公证协会副会长王明亮,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分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廖雪芹,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段明,吉林省公证协会副会长李成焕,江西省南昌市赣江公证处副主任刘建勇在会上进行了主旨发言并分享了经验,各参会代表也在此次会议上就如何在业务过程中顺利推进赋强公证制度提出意见建议。
此次会议的成功召开,不仅加强了银行业、公证行业、研究中心三者之间的合作关系,还紧密了各地方银行业协会、公证协会之间的关系,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正确运用赋强公证制度维护自身债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