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初级个人理财各章节讲义详解18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9-07
中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签订合同双方是平等主体
格式条款合同存歧义的按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解释
无效合同: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 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中无效的免责条款:
1、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可撤销的合同:
1、 以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一方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在违背对方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合同的履行:
1、 双方按约定全面履行自己义务
2、 合同的抗辩权(1、同时履行的抗辩权,互负债务,没有规定谁先履行,双方同时履行2、先履行抗辩权3、不安抗辩权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恶劣,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 )
《中华人名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于199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商业银行是依《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这里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有两种:第一种是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种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拨付给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商业银行总行资本金额的
60%;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总行对其分支机构实行全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分级管理的财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