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资格考试

导航

2017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初级个人理财各章节讲义详解15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9-06

  第七章 个人理财相关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个人理财业务两个主体:商业银行和客户

  民事活动应该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最核心最基本的原则)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依法规定或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代理的特征:

  1、 代理人须在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

  2、 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 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4、 代理行为必须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5、 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是委托合同关系,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的,应当时候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紧要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的除外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