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资格考试

导航

2020初级银行从业资格证法律法规重要考点:票据权利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3-26

  票据权利

本章练习 考点讲解

  (1)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付款请求权是第一顺序请求权,追索权是在付款请求权得不到实现后才能行使的权利,是第二顺序请求权。

  (2)票据权利的取得、行使和保全

  ①按票据权利的取得方式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按票据取得的主观状态分为善意取得和恶意取得。

  ②票据权利的行使,应当在票据债务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

  ③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例题

  下列关于票据特征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票据是要式证券

  B.票据是设权证券

  C.票据是债权证券

  D.票据是股权证券

  【答案】D

  【解析】票据所创设的权利是金钱债权,票据持有人可以对票据所记载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向票据的特定债务人行使请求付款权,因此票据是一种金钱债权证券而非股权证券。

 经济师考试资料来源中华考试网校老师主讲教材精讲班课程,完整讲义下载进入个人中心>>

   中华考试网校还为各位考生们准备了银行从业考试题库,下载焚题库APP——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题库——做题,包括章节练习、每日一练、模拟试卷、历年真题、易错题等,可随时随地刷题。【在线做题>>】【下载APP掌上刷题

VIP班

教材精讲班 槐俊升 考点强化班

基础班

教材精讲班 柳豆豆 考点强化班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525-585 快速联系通道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