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资格证法律法规讲义:托管业务和咨询顾问业务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1-17
中第四节 托管业务
一、资产托管业务
资产托管业务是指具备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与委托人签订委托资产托管合同,履行托管人相关职责的业务。通常来讲,托管人的职责主要包括针对投资资产的安全保管、资金清算、会计核算、资产估值、投资监督及信息披露等。
二、代保管业务
代保管业务是银行利用自身安全设施齐全等有利条件设置保险箱库,为客户代理保管各种贵重物品和单证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代保管业务还包括露封保管业务和密封保管业务。两者在办理保管时都注明保管期限和保管物品的名称、种类、数量、金额等,区别在于密封保管的客户在将保管物品交给银行时先加以密封。
第五节 咨询顾问业务(新增)
一、咨询服务
(一)信息咨询
包括行业市场信息、金融财经信息、投融资政策与法规信息、银行业务信息等各类信息咨询服务。
(二)资信证明
根据客户需要,提供各类验资证明、询证函、招投标资信证明和存款证明等服务。
(三)资信调查
二、财务顾问服务
(一)财务融资顾问
(二)财务制度顾问
(三)财务重组顾问
商业银行为因经营管理不善或受外部不利因素影响导致盈利下降、经营亏损、资金短缺、偿债困难等情况的客户提供服务,协助客户与债权人达成和解,争取减少债务本金、利息或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以解决财务危机,尽早恢复客户正常经营管理。
(四)投资理财顾问
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
(五)收购兼并顾问
商业银行为客户收购、出售、分立、合并和资产置换等提供建议方案,并参与整个过程的策划和操作,以协助客户实现经营策略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