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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第七章:中间业务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0-31

  第七章 中间业务

  第一节 中间业务概述

  一、中间业务的概念

  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包括收取服务费或代客买卖差价的理财业务、咨询顾问、基金和债券的代理买卖、代客买卖资金产品、代理收费、托管、支付结算等业务。

  二、中间业务的特点

  1.不运用或不直接运用银行的自有资金。

  2.不承担或不直接承担市场风险。

  3.以接受客户委托为前提,为客户办理业务。

  4.以收取服务费(手续费、管理费等)、赚取价差的方式获得收益。

  5.种类多、范围广,产生的收入在商业银行营业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日益上升。

  三、中间业务的发展与创新(了解)

  第二节 支付结算业务

  一、支付结算业务概念

  支付结算业务是指银行为单位客户和个人客户采用票据、汇款、托收、信用证、信用卡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支付及资金清算提供的服务。它的主要收入来源是手续费收入。

  二、支付结算工具

  (一)汇票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是由出票银行签发的。

  商业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出票人一般是企业。商业汇票又分为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和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两种。

  (二)本票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用于单位和个人在同一交换区域支付各种款项。

  银行本票分为定额银行本票和不定额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提示付款期限为两个月。

  (三)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出票人支票账户所在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可用于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

   现金支票:印有“现金”字样,用来支取现金。

   转账支票:印有“转账”字样,只能用来转账,不能提取现金。

  普通支票:既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只能转账不能取现

  (四)汇款

  汇款业务是指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通过银行间的资金划拨、清算、通汇网络,将款项汇往收款方的一种结算方式,主要有电汇、票汇、信汇三种方式。

  电汇:采用加押电传或SWIFT形式指示汇入行付款给指定收款人。交款迅速、安全可靠、费用高。

   票汇:汇出行开立以其国外分行或代理行为付款行的汇票,交由汇款人自行寄送或亲自携带出国,凭票取款。

   信汇:汇出行将信汇委托书通过邮局或快递传递给汇入行,授权汇入行付款给收款人。(目前基本不再使用)

  (五)信用证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银行支付承诺,是一项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的另一种契约。信用证业务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货物。

  (六)托收

  委托人(收款人)向其账户所在银行(托收行)提交凭以收取款项的金融票据或/和商业单据,要求托收行通过其联行或代理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托收属于商业信用,托收行与代收银行对托收的款项能否收到不承担责任。

  类别 主要用途

  光票托收 广泛用于非贸易结算.或贸易从属费用的收款等

  跟单托收 一般用于进出口贸易款项的收付,没有银行信用介入

  出口托收 我国跟单出口托收只限于滞销商品和新、小商品,以及要进入竞争激烈的市场的商品

  进口代收 购买旧船的贸易通常使用跟单进口代收

  三、清算业务

  银行清算业务是指银行间通过账户或有关货币当地清算系统,在办理结算和支付中用以清讫双边或多边债权债务的过程和方法。

  (一)国内联行清算

    国内联行清算根据交易行是否属于同一银行分为系统内联行清算和跨系统联行往来。

   同属一个总行的各个分支机构间的资金账务往来,称为联行往来。系统内联行清算包括全国联行往来、分行辖内往来和支行辖内往来。

  跨系统联行往来是指结算业务发生在两家不同的银行间的清算业务。其资金清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办理。

  (二)国际清算

  国际清算业务是国际银行间办理结算和支付中用以清讫双边或多边债权债务的过程和方法。

  第三节 代理业务

  一、代收代付业务

  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结算便利,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收付事宜。

  委托收款:代理公用事业收费、代理行政事业性和财政性收费、代扣住房按揭消费贷款等。

  托收承付:代发工资。

  二、代理银行业务

  (一)代理政策性银行

  商业银行受政策性银行委托,对其自主发放的贷款代理结算,并对其账户资金进行监管。目前主要代理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业务。主要提供代理资金结算业务和代理专项资金管理业务。

  (二)代理中央银行业务

  根据政策、法规应由中央银行承担,但由于机构设置、专业优势等方面的原因,由中央银行指定或委托商业银行承担的业务。包括代理财政性存款、代理国库、代理金银等业务。

  (三)代理商业银行业务

  商业银行之间相互代理的业务。包括代理结算业务、代理外币清算业务、代理外币现钞业务等。

  其中代理结算业务为最主要业务,包括代理银行汇票业务和汇兑(最具典型,分为代理签发银行汇票和代理兑付银行汇票业务)、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业务等。

  三、代理证券业务

  代理证券业务指商业银行利用其电子汇兑秕、营业机构及人力资源为证券公司总部及下属营业部代理证券的清算、汇划等结算业务。

  代理证券资金清算业务主要包括:

  ①一级清算业务,即各证券公司总部以法人为单位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

  ②二级清算业务,即法人证券公司与下属证券营业部之间的证券资金汇划业务。

  四、代理保险业务

  代理保险业务指代理机构接受保险公司的委托,代其办理保险业务的经营活动。

  代理保险业务的种类主要包括:代理人寿保险业务、代理财产保险业务、代理收取保费及支付保险金业务、代理保险公司资金结算业务。

  五、其他代理业务

  (一)委托贷款业务

  委托贷款业务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二)代销开放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基金发行规模可以随着投资人申请购买和要求赎回而随时变动,其销售渠道包括基金公司直销、银行及证券公司等机构代销、专业销售经纪公司代销。

  银行利用其网点柜台或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销售渠道代理销售开放式基金产品。银行向基金公司收取基金代销费用。

  (三)代理国债买卖

  银行客户(除金融机构外)可以通过银行营业网点购买、兑付、查询凭证式国债、储蓄国债(电子式)以及柜台记账式国债。

  第四节 托管业务

  一、资产托管业务

  资产托管业务是指具备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与委托人签订委托资产托管合同,履行托管人相关职责的业务。通常来讲,托管人的职责主要包括针对投资资产的安全保管、资金清算、会计核算、资产估值、投资监督及信息披露等。

  二、代保管业务

  代保管业务是银行利用自身安全设施齐全等有利条件设置保险箱库,为客户代理保管各种贵重物品和单证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代保管业务还包括露封保管业务和密封保管业务。两者在办理保管时都注明保管期限和保管物品的名称、种类、数量、金额等,区别在于密封保管的客户在将保管物品交给银行时先加以密封。

  第五节 咨询顾问业务(新增)

  一、咨询服务

  (一)信息咨询

  包括行业市场信息、金融财经信息、投融资政策与法规信息、银行业务信息等各类信息咨询服务。

  (二)资信证明

  根据客户需要,提供各类验资证明、询证函、招投标资信证明和存款证明等服务。

  (三)资信调查

  二、财务顾问服务

  (一)财务融资顾问

  (二)财务制度顾问

  (三)财务重组顾问

  商业银行为因经营管理不善或受外部不利因素影响导致盈利下降、经营亏损、资金短缺、偿债困难等情况的客户提供服务,协助客户与债权人达成和解,争取减少债务本金、利息或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以解决财务危机,尽早恢复客户正常经营管理。

  (四)投资理财顾问

  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

  (五)收购兼并顾问

  商业银行为客户收购、出售、分立、合并和资产置换等提供建议方案,并参与整个过程的策划和操作,以协助客户实现经营策略的调整。

  第六节 银行卡业务

  一、银行卡的分类(新增)

  分类标准 银行卡种类

  清偿方式 信用卡、借记卡

  结算币种 人民币卡、外币卡、双(多)币卡

  发行对象 单位卡(商务卡)、个人卡

  信息载体 磁条卡、芯片卡(智能卡,IC卡)、虚拟卡

  资信等级 白金卡、金卡、普通卡等不同等级

  流通范围 国际卡、地区卡

  持卡人地位和责任 主卡、附属卡

  合作单位性质 联名卡、认同卡

  二、信用卡

  (一)概述

  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非银行发卡机构向其客户提供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在我国目前尚不允许非银行发卡机构发行信用卡)。

 (二)功能

  1.购物消费功能(消费信贷功能)

  2.转账结算功能

  3.储蓄功能

  4.小额信贷功能

  不需要抵押,是以个人或家庭为核心的经营类贷款,主要服务对象为广大工商个体户、小作坊、小业主、中小微型企业主。贷款金额一般为1 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是微小贷款在技术和实际应用上的延伸。

  5.信用卡取现功能

  6.汇兑结算功能

  7.分期付款功能

  (三)特点

  1.循环信用额度(20-56天的信用周期,信用额度最高5万元);

  2.具有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性质;

  3.有最低还款额要求(应还金额的10%);

  4.通常是短期、小额、无指定用途的信用;

  5.信用卡除具有信用借款外,还有存取现金、转账、支付结算、代收代付、通存通兑、额度提现、网上购物等功能。

  三、借记卡(新增)

  (一)概述

  借记卡是指银行发行的一种要求先存款后使用的银行卡。借记卡与储户的活期储蓄存款账户相联结不具备透支功能,需要先存款后消费。

  (二)功能

  1.存取现金 2.转账汇款

  3.刷卡消费 4.代收代付

  5.资产管理 6.其他服务

  (三)分类

  借记卡按功能的不同分为转账卡(含储蓄卡)、专用卡、储值卡。

  (四)特点

  1.易用与普及

  2.安全可靠

  四、信用卡和借记卡主要区别(新增)

类别

借记卡

准贷记卡

贷记卡

申办条件

不进行资信审查,使用前需存款

视各发卡银行规定,需进行必要的资信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方予发卡;根据各行不同规定,可免担保人、免保证金等

视各发卡银行规定,需进行必要的资信审查,对符合申清条件的方予发卡及核定信用额度;根据各行不同规定,可免担保人、免保证金等

用款方式

存多少,用多少,不能透支

先存款,后消费,可以透支

无须存款,先消费,后还款

免息还款期

20~60天(根据各章程规定而定)

信用额度

预借现金

循环信用

消费方法

凭密码

凭密码或签名

凭签名或密码

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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