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第三章:金融市场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0-28
中大纲概述
三、金融市场
(一)熟练掌握金融市场的内容、特点和分类;
(二)熟练掌握金融工具的特点及种类;
(三)熟练掌握央行、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及自律组织的分类和职能;
(四)熟练掌握金融机构的基本业务、职能、经营特点。
第三章 金融市场
第一节 金融市场概述
一、金融市场的功能
金融市场是金融工具交易的场所,功能包括:
(1)货币资金融通功能
(2)优化资源配置功能
(3)风险分散与风险管理功能
(4)经济调节功能
(5)交易及定价功能
(6)反映经济运行的功能
二、金融市场种类
(一)按金融工具期限分类
1.货币市场
货币市场是指以短期金融工具为媒介进行的、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短期资金融通市场。我国货币市场主要包括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和票据市场。
2.资本市场
以长期金融工具为媒介进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资金融通市场,主要包括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二)按具体交易工具类型分类
可分为债券市场、票据市场、外汇市场、股禀市场、黄金市场、保险市场等。
(三)按金融工具发行和流通的阶段分类
1.发行市场
发行市场也称为初级市场或一级市场,是债券、股票等金融工具初次发行,供投资者认购投资的市场。
2.流通市场
流通市场也称为二级市场,是对已上市的金融工具(如债券、股票等)进行买卖转让的市场。
(四)按交割时间分类
1.现货市场
现货市场是当日成交,当日、次日或隔日等几日内进行交割(一方支付款项、另一方交付金融工具)的市场。
2.期货市场
期货市场是将款项和证券等金融工具的交割放在成交后的某一约定时间(如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或半年等,一般在一个月以上、一年之内)进行的市场。
(五)按交易场所分类
1.有形市场
有形市场是指有固定场所、有组织、有制度的金融交易市场,如股票交易所。
2.无形市场
无形市场,指没有固定交易场所的市场,交易者通过经纪人或交易商的电话、网络等洽谈成交。
(六)按照资金融资方式分类
1.直接融资市场
直接融资市场是指资金的供给者直接向资金需求者进行融资的市场。融资活动一般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商业信用、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国家发行国库券公债券均属于直接融资市场上的融资活动。
2.间接融资市场
间接融资市场是指通过银行等信用中介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市场。融资活动一般要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进行,资金的供求双方不直接见面、不发生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而是由金融机构以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身份介入其中,实现资金余缺的调剂。
三、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用来证明融资双方权利义务的条约,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书面凭证,是金融交易载体。
(一)金融工具特点
1.流动性
2.收益性
3.风险性
(二)金融工具的种类
1 . 按期限的长短分类
(1)短期金融工具: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下(含一年),如商业票据、短期国库券、银行承兑汇票、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回购协议等。
(2)长期金融工具: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上,如股票、企业债券、长期国债等。
2 . 按融资方式分类
可分为直接融资工具和间接融资工具。
直接融资工具主要包括政府、企业发行的国库券、企业债券、商业票据、公司股票等。
间接融资工具主要包括银行债券、银行承兑汇票、可转让大额存单、人寿保险单等。
3. 按投资者所拥有的权利分类
(1)债权工具
代表是债券,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归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分为企业债(即公司债)、国债(按偿还期不同分为短、中、长期债券)和金融债(是筹措中长期贷款的资金来源)三大类。
(2)股权工具
代表是股票,它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得股息和红利的凭证。一经认购,持有者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股本,只能通过证券市场将股票转让和出售。
(3)混合工具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兼具债券和股票的特性。
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发行基金凭证将众多投资者分散的资金集中赶来,由专业的投资机构分散投资于股票、债券或其他金融资产,并将投资收益分配给基金持有者的投资制度。
第二节 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
一、货币市场
货币市场是指以短期金融工具为媒介进行的、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短期资金融通市场,主要包括同业拆借市场、回购市场、票据市场、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等。
货币市场的主要特点是:低风险、低收益;期限短、流动性高;交易量大、交易频繁。
(一)同业拆借市场
同业拆借市场是银行等金融机构间的短期资金借贷市场。
同业拆借市场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资金融通的期限较短,主要用于金融机构临时性资金需要。
二是同业拆借是在无担保条件下进行的资金与信用的直接交换,潜在信用风险较高,因此要求拆借主体具有较高的信用等级。
三是同业拆借形成的资金价格信号,反映了整个金融体系的资金供求状况和流动性状况,在货币政策传导和整个金融市场中起到基础性作用。
(二)回购市场
回购市场是指对回购协议进行交易的短期融资市场。回购协议是指交易的一方将持有的债券卖出,并在未来约定的日期以约定的价格将债券买回的协议。
(三)票据市场
传统的票据市场指的是在商品交易和资金往来过程中产生的以汇票、本票和支票的发行、担保、承兑、贴现来实现短期资金融通的市场。
票据是约定由债务人按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以转让流通的债务凭证。票据主要有三类,即汇票、本票、支票。票据市场主要包括票据承兑市场和票据贴现市场。
票据承兑:商业汇票由企业签发,向银行申请办理承兑,银行承诺商业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
商业汇票承兑后,持票企业可以背书转让,也可以向银行申清贴现。
贴现:指商业票据的持票人将其持有的未到期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银行扣除贴息后将余款支付给持票人。
银行在需要资金时,可以将贴现收进的未到期票据向其他商业银行转贴现,或向中央银行进行再贴现。
(四)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
由商业银行发行的、有固定面额和约定期限并可以在市场上转让流通的存款凭证。
与传统定期存款相比,其特点为:
第一,定期存款记名而且不可以转让,没有特定的流通市场;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则是不记名而且可以转让,有专门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二级市场可以进行流通转让。
第二,定期存款金额往往根据存款人意愿决定,数额大小并不固定;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则一般面额固定,而且都比较大。
第三,定期存款可以提前支取,只是所得利息要低于原来的固定利率计算的利息;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不可提前支取,但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转让。
二、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是指以长期金融工具为媒介进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资金融通市场,主要包括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
资本市场的主要特点是:风险大、收益较高;期限长、流动性差。
(一)股票市场
股票市场是专门对股票进行公开交易的市场,包括股票的发行和转让。
1.股票的本质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得股息和红利的凭证。
2.股票的分类
标准 分类 说明
股票所代表的股权不同 普通股 能够参与公司的决策;获得公司盈余分配;拥有剩余财产索取权;拥有优先认股权
优先股 优先按约定方式领取股息;限制参与经营决策;公司解散时可优先得到分配的剩余资产 ;优先股股息固定
标准 分类 说明
是否记载
股东姓名 记名股票 在股票和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姓名
无记名股票 不记名
按是否在票面上标明金额 有面额股票 在股票票面上记载一定金额的股票。
无面额股票 在股票票面上不记载股票面额,只注明它在公司总股本中所占有比例的股票。
标准 分类 说明
上市地点及股票投资者不同 A股 供国内投资者买卖,以人民币标明面值、认购和交易
B股 供国内外投资者买卖,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交易
H股 由中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发行、直接在中国香港上市的股票
N股 中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发行、直接在纽约上市的股票
标准 分类 说明
是否有实物载体 实体股票 在股票和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姓名
记账股票 不记名
投资主体性质不同 国家股 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以国有资产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
法人股 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
社会公众股 社会公众(个人和机构),依法以其拥有的财产向可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
3.我国多层次股票市场的发展(新增)
我国多层次股票市场分为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
(1)场内市场
沪深主板市场:主板市场主要接纳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企业、占据行业龙头地位的企业、具有较大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的企业上市。
中小企业板市场:中小企业板主要服务于中小型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的市场。该板块内公司普遍具有收入增长快、盈利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特点。
创业板市场: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大多为从事高科技行业,成立时间往往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但是具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2)场外市场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立于2012年,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
主要经营范围:组织安排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的公开转让;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融资、并购等相关业务提供服务;为市场参与人提供信息、技术和培训服务。主要针对国家级高科技园区的中小微企业。
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是为特定区域企业提供股权、债权转让和融资服务的私募市场。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服务的企业多处于创业阶段,规模较小、产品成熟度不够、风险性较大。
(二)长期债券市场
债券市场是指债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作为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债券市场具有融资功能、资源优化配置功能、投资功能、宏观调控功能以及防范金融风险功能。
1.债券概述
债券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归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一般要载明债券发行机构、面额、期限、利率等事项。
2.债券的发行与定价(新增)
(1)债券的发行
债券的发行是通过债券发行市场即一级市场来完成。
特点 优势 选择机构特点
直接发行 不需要中介机构进行承销,直接向投资者推销债券 可节约发行成本 适合信誉较高、知名度较高的大公司以及具有众多分支结构的金融机构
间接发行 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承购推销 债券发行迅速而稳定,有利于保证按期有效完成发行任务。 国债发行大部分是采取间接发行的方式,主要有承购包销、招标发行等方式。
(2)债券发行定价
债券的发行价格,是指债券原始投资者购入债券时应支付的市场价格。
影响债券定价的因素包括:
一是内部因素,包括债券的面值、债券的票面利息、债券的有效期、是否可提前赎回、是否可以转换、税收待遇、流通性、违约的可能性等。
二是外部因素,包括贴现率、基准利率、市场利率、通货膨胀水平、市场汇率等。
三是发行人发行成本(支付给承销商的费用)
债券面额:债券面额即债券票面上标出的金额。
票面利率:票面利率可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企业根据自身资信情况、公司承受能力、利率变化趋势、债券期限的长短等决定选择何种利率形式与利率的高低。
市场利率:当票面利率与市场利率一致时,债券发行价格只需要与票面金额一致即可,即平价发行。当票面利率与市场利率不一致时,就需要调高或者调低债券的发行价格,以调节债券购销双方的利益,就会出现债券的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
债券期限:期限越长,发行价格就可能较低。当债券的收益率不变,债券的到期时间与债券价格的波动幅度之间成正比关系。即到期时间越长,价格波动幅度越大;反之,到期时间越短,价格波动幅度越小。
(3)债券价格指数
债券价格指数是反映债券市场价格总体走势的指标体系。
债券指数作用:
第一,反映债券市场总体状况,可用做宏观经济的分析参考,帮助金融决策及监管部门及时掌握债券市场的信息,用来进行市场分析研究和市场预测。
第二,为投资者及各类投资人管理与业绩评估提供准确基准。
第三,帮助债券发行主体了解市场情况,确立发债计划。
第四,为投资者把握债券市场的走势进行投资决策提供帮助。
我国于2002年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始发布中国债券指数系列,该指数体系包括国债指数、企业债指数、政策性银行金融债指数、交易所债券指数、银行间债券指数、中短期债券指数和长期国债指数等。
第三节 我国金融市场组织体系(新增)
一、货币当局
我国货币当局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1.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担负有监督管理金融市场等金融监督管理职能,是重要的金融监管机构。
2.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是依法进行外汇管理的行政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现有的主要职责是:
(1)研究提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防范国际收支风险、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
(2)参与起草外汇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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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我国金融市场组织体系
(3)负责国际收支、对外债权债务的统计和监测,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承担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的有关工作。
(4)负责全国外汇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结售汇业务监督管理的责任;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
(5)负责依法监督检查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依法实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并根据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不断完善管理工作;规范境内外外汇账户管理。
(6)负责依法实施外汇监督检查,对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
(7)承担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和其他外汇资产经营管理的责任。
(8)拟订外汇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与相关管理部门实施监管信息共享。幻灯片5
二、金融监督管理机构
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包括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它们与中国人民银行一起构成我国金融业分业监管的格局,即“一行三会”的监管格局。
第三节 我国金融市场组织体系
(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
监管范围:银行业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概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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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我国金融市场组织体系
2.职责
建立统一的证券期货监管体系,按规定对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加强对证券期货业的监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加强对证券期货市场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工作。
负责组织拟订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草案,研究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定证券市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事项;对期货市场试点工作进行指导、规划和协调。
统一监管证券业。
(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概述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2.职责
拟订有关商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和行业规则;
依法对保险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依法查处保险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培育和发展保险市场,完善保险市场体系,推进保险改革,促进保险企业公平竞争;
建立保险业风险的评价与预警系统,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促进保险企业稳健经营与业务的健康发展。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
(一)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均直属国务院领导。
(二)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包括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等。
(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
由银监会负责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贷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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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我国金融市场组织体系
四、证券期货类金融机构
(一)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具有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是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和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的证券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业务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
(二)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公司
1.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是指依法设立的,为证券的集中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并履行相关职责,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我国有两家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1990年11月)和深圳证券交易所(1990年12月)。
证券交易所的主要职能包括: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制定证券交易的业务规则;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等。
2.证券登记公司
职能: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证券的存管和过户;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及相关管理;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依法提供与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基金管理公司
1.概述
基金管理公司是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法人。基金管理公司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方式,以投资组合的方法进行证券投资或其他项目投资。
2.种类(面向发行者不同)
公募基金是指面向非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基金。
私募基金是指面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
(四)期货公司
按照《公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的经营期货业务的金融机构。期货公司可以依法从事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境外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业务。
五、保险类金融机构
(一)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
保险人:享有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费基金的权利;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有义务赔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
保险公司按照经营方式分类,可以分为直接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
按照经营产品分类,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
按照出资人分类,可分为中资保险公司和中外合资保险公司。
(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是指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专门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
保险经纪机构是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按约定收取佣金的机构,包括保险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保险公估机构是指接受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或者保险事故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并按约定收取报酬的机构。
(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是指经中国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受托管理保险资金的金融机构。
六、其他金融机构
主要包括金融控股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准金融机构。
七、金融行业自律组织
(一)中国银行业协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是我国银行业自律组织,是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
会员:中国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经各省银行业协会均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会员单位。
(二)中国证券业协会
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宗旨是:遵守国家各项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国家对证券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进行证券业自律管理;发挥政府与证券行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业的正当竞争秩序,促进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推动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主要职责: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制定证券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对会员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负责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执业注册;负责组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其他特定岗位专业人员的资质测试或胜任能力考试;组织证券从业人员水平考试;组织开展证券业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三)中国期货业协会
中国期货业协会成立于2000年12月,是全国期货行业自律性组织,为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宗旨:在国家对期货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进行期货业自律管理;发挥政府与期货行业问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坚持期货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期货业的正当竞争秩
序,保护投资者利益,推动期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四)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是依法设立的,由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相关机构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从事非营利性活动。
宗旨:提供行业服务,促进行业交流和创新,提升行业执业素质,提高行业竞争力;
发挥行业与政府间桥梁与纽带作用,维护行业合法权益,促进公众对行业的理解,提升行业声誉;履行行业自律管理,促进会员合规经营,维持行业的正当经营秩序;促进会员忠实履行受托义务和社会责任,推动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中国保险业协会
中国保险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其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经济金融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配合保险监管部门督促会员自律,维护行业利益,促进行业发展,为会员提供服务,促进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提高保险业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六)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其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是由市场参与者自愿组成的,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同业拆借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和黄金市场在内的银行问市场的自律组织。
其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对银行问市场进行自律管理;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持银行问市场正当竞争秩序推动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