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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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章节讲义:第三讲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8-13

  1.2.4农村金融机构

  1.组成: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

  2.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时间

事件

新中国成立初—1957年底

全国成立由农民“自愿入股”的农村信用社8.8万多个,绝大部分地区实现了“一乡一社”

20世纪70年代

将信用社先交给中国人民银行、后交给中国农业银行管理,实际上走了“官办”的道路。

1984年

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

1996年

决定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

2000年7月

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在江苏开展

2001年11月29日

第一家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正式成立

2003年4月8日

第一家农村合作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成立

截止2006年底

全国共批准13家农村商业银行、80家农村合作银行开业

  附注:农村商业银行与农村合作银行的区别?

对比项目

农村商业银行

农村合作银行

组成

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

设立地区

城乡一体化程度高,农业比重低,对支农服务要求较少

在遵循合作制原则基础上,吸收股份制运作机制,实行股份合作制。

股权设置

股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股权分为资格股、投资股两种,资格股实行一人一票,投资股每增加一定额度就相应增加一个投票权。

法人治理

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同时设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权力机构是股东代表大会,股东代表由股东选举产生,同时设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3.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

  2007年1月29日,银监会发布并正式开始施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

  村镇银行: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

  农村资金互助社:由乡镇、行政村村民、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的社区性银行机构

  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资金来源:社员存款、社会捐赠、融入资金

对比

项目

村镇银行

农村资金互助社

资金

来源

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可吸收公众存款。

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可吸收社员存款、接受社会捐赠资金和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

设立

方式

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

资金

运用

发放短、中、长期贷款

发放社员贷款,确有富余的可存放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购买国债、金融债券。

可办理银行各类业务

可办理结算、代理业务

可向公众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办理各项业务

不得向非社员吸收存款、放贷款及办理其他金融业务,不得以该社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1.2.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批设时间:2006年12月31日

  挂牌时间:2007年3月20日

  组建基础:邮政储蓄

  市场定位:充分依托和发挥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以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为主,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支持新农村建设

  1.2.6外资银行

  第一家外资银行代表处:1979日本输出入银行北京代表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两个条例2006年12月11日正式生效。

  外资银行分类: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营业性机构)、外国银行代表处。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统称为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

机构

经营范围

外商独资银行

中外合资银行

可以经营部分或全部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外国银行分行

可经营部分或全部外汇业务及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业务。

  1.2.7非银行金融机构

机构名称

事件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1999成立,包括信达、长城、东方和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目前已完成政策性不良资产的处置任务,正在探索实行股份制改造及商业化经营。

信托公司

1979年,新中国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2007年3月1日施行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了信托公司所应遵守的规范。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2004年7月27日修订后实施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它是一种完全属于集团内部的金融机构,服务对象仅限于企业集团成员。

金融租赁公司

2007年3月1日施行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它是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汽车金融公司

2003年10月3日起施行了《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为中国境内的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贷款的非银行金融企业法人。

货币经纪公司

2005年9月1日起施行《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通过电子技术或其他手段,专门从事促进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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