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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司信贷必看考点:贷款保证分析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3-21

  7.4 贷款保证分析

  所谓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7.4.1 保证人资格与条件

  1.保证人资格

  我国《担保法》对保证人的资格作了明确的规定,只有那些具有代主债务人履行债务能力及意愿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才能作保证人。

  2.保证人评价

  (1)审查保证人的主体资格。

  ①经商业银行认可的具有较强代为清偿能力的、无重大债权债务纠纷的以下单位和个人可以接受为保证人。

  ②商业银行不可接受下列单位作为保证人。

  (2)评价保证人的代偿能力。

  (3)保证人保证限额分析。

  (4)保证率的计算。

  (5)经评价符合保证人条件的,由信贷人员撰写《商业银行担保评价报告》随信贷审批材料一并报送评价审查人员。

  7.4.2 贷款保证风险分析

  1.贷款保证存在的主要风险因素

  (1)保证人不具备担保资格。

  (2)保证人不具备担保能力。

  (3)虚假担保人。

  (4)公司互保。

  (5)保证手续不完备,保证合同产生法律风险。

  (6)超过诉讼时效,贷款丧失胜诉权。

  2.贷款保证的风险防范

  (1)核保。

  (2)签订好保证合同。

  (3)贷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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