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资格证考试《公司信贷》必备讲义:第三十五讲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10-05
中银行从业资格证考试《公司信贷》必备讲义:第三十五讲 贷款风险分类概述
第十二章 贷款风险分类与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
一、贷款风险分类概述(熟悉)
(一)贷款分类的含义和标准
1.贷款分类的含义
贷款分类是银行信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银行根据审慎的原则和风险管理的需要,定期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的结果分析归类的过程。贷款分类的实质就是把贷款按照风险程度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贷款类别。
2.贷款分类的标准
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5月颁布并实施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规定,按照商业银行贷款资产的风险程度,可将贷款划分为五类(亦称“五级分类”),即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
下面是我国中央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中对贷款分类的核心定义:
1、正常类: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2、关注类: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是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贷款本息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3、次级类: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的问题,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已无法保证足额偿还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4、可疑类: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5、损失类: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二)贷款分类的目标
通过贷款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
1.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应贷款质量。
2.及时发现信贷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贷款管理。
3.为判断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三)贷款分类的原则
贷款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
1.真实性原则。分类应真实客观地反映贷款的风险状况。
2.及时性原则。应及时、动态地根据借款人经营管理等状况的变化调整分类结果。
3.重要性原则。对影响贷款分类的诸多因素,要根据表12-1的核心定义确定关键因素进行评估和分类。
4.审慎性原则。对难以准确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贷款,应适度下调其分类等级。
(四)贷款分类的考虑因素
商业银行对贷款进行分类,应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借款人的还款记录;
借款人的还款意愿;
贷款项目的盈利能力;
贷款的担保;
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
银行的信贷管理状况。
(五)贷款分类的监管要求
商业银行在贷款分类中应当做到:
1.制定和修订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管理政策、操作实施细则或业务操作流程。
2.开发和运用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操作实施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
3.保证信贷资产分类人员具备必要的分类知识和业务素质。
4.建立完整的信贷档案,保证分类资料信息准确、连续、完整。
5.建立有效的信贷组织管理体制,形成相互监督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保证贷款分类的独立、连续、可靠。
6.髙级管理层要对贷款分类制度的执行、贷款分类的结果承担责任。
7.应至少每季度对全部贷款进行一次分类。如果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或贷款偿还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调整对贷款的分类。对不良贷款应严密监控,加大分析和分类的频率,根据贷款的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8.应加强对贷款的期限管理。
9.内部审计部门应对信贷资产分类政策、程序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将结果向上级行或董事会作出书面汇报,并报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检查、评估的频率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10.可根据自身实际制定贷款分类制度,细化分类方法,但不得低于《贷款风险分类指引》提出的标准和要求,并与该指引的贷款风险分类方法具有明确的对应和转换关系。
11.制定的贷款分类制度应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进行报备。
12.对贷款以外的各类资产,包括表外项目中的直接信用替代项目,也应根据资产的净值、债务人的偿还能力、债务人的信用评级情况和担保情况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分类时,要以资产价值的安全程度为核心,具体可参照贷款风险分类的标准和要求。
13.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贷款分类的数据资料。
14.应在贷款分类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足额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核销贷款损失。
15.应依据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披露贷款分类方法、程序、结果及贷款损失计提、贷款损失核销等信息。
(六)贷款分类的意义
1.贷款分类是银行稳健经营的需要
2.贷款分类是金融审慎监管的需要
3.贷款分类是利用外部审计师辅助金融监管的需要
4.贷款分类是不良资产的处置和银行重组的需要
(七)贷款风险分类的会计原理
1.历史成本法
根据历史成本法,收入是指一定时期内账面上资产和负债增减的净值。假设没有倒账风险,按历史成本法反映的银行贷款组合就是当前未偿还的贷款总额。
2.市场价值法
市场价值法即按照市场价格反映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如果完全实行市场价值法,收入即代表净资产在期末与期初的差额。因此与历史成本法相比,市场价值法不必对成本进行摊派。
3.净现值法
按照净现值法,贷款价值的确定主要依据对未来净现金流量的贴现值,这样,贷款组合价值的确定将包括贷款的所有预期损失,贷款盈利的净现值也会得到确认。
4.公允价值法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于1991年对公允价值法所作的定义是:在非强制变现的情况下,贷款按买卖双方自主协商的价格所确定的价值。如果有市场报价,则按市场价格定价;在没有市场价格的情况下,根据当前所能获得的全部信息,对贷款价值作出的判断,就是公允价值法的运用。实际上,当前较为普遍的贷款分类方法,主要依据公允价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