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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天津翻译资格考试笔译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7-31

  津人考评[2017]25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执业药师等七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2017]18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2017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二、考试时间

  2017年11月5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上午9:30-11:30:笔译综合能力(英语二、三级);

  下午14:00-17:00:笔译实务(英语二、三级)。

  三、报名时间

  2017年8月23日9:00开始至8月29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872号文件精神,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为: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各级别《笔译综合能力》考试费:每人每科56元;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各级别《笔译实务》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请考生于2017年11月1日9:00至4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1、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8号)精神,考试60日后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2、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3、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八、考生报考资格

  二级、三级翻译: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英语级别的考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九、考试科目及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二级、三级翻译笔译考试科目为《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

  参加考试人员,须在一次考试内通过相应级别笔译科目考试,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十、报名审核及缴费

  1、参加二级翻译(考二科)、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的人员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在进行网上报名后,于2017年8月31日9:00至9月4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

  2、参加二级翻译(考一科)的考生需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审核流程为:请于2017年8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和《考试申报表》(从网上打印带有相片和条形码,条形码必须打印清晰),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办理资格审核手续,资格审核合格考生的《考试申报表》由工作人员留存。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需在2017年8月31日9:00至9月4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

  十一、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

  4、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但密码找回时会相当麻烦,须准确填写注册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缺一不可。用户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5、天津考区下半年仅设置英语二级、三级考试。

  十二、报考准备工作

  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须提前做好以下事项:

  1、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照片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

  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背景为红、兰或白色);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像素>=300*215。

  2、将毕业证书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图片处理工具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资格初审时上传。

  3、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申报表和准考证。

  4、持有银联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没有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的人员可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特别提示:不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选对考试级别。

  2、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考生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3、如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查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4、考生如需开具报名费、考务费发票,请于2017年9月11日至9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5、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6、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7、考生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58665961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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