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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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简介:一、机构简介
市财政局是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局合署办公。局党组为市委的派出机构。市财政局主要职责是主管全市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及国有资 产宏观调控。机关内设科室14个:办公室、综合科、预算科、公共支出科、经济建设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农业科、社会保障科、农村财政管理局、会计科、财政监督检查科(会计科)、企业科、民生办、政府债务和投融资管理科(金融科)。二级机构5个,市国库支付中心、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市财政评审中心,市财政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联系电话:05585119290。
二、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起草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参与涉外财政、债务等的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在国家规定权限内,提出地方性税收政策调整建议。
(二)负责全市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市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财政收支管理制度建设、日常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提出统筹安排政府财力的建议;负责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负责审核批复 (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制定完善市、区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有关政策和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全市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五)拟订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制定全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编制市级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
(七)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国有资本收益的征收和监缴;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监管市级国有文化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及预算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九)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根据市政府授权监管相关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X-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参与指导所监管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监督国有资本收益使用。
(十一)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对金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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