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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期全国BIM等级考试成绩复议通知

来源 :中国图学学会 2019-12-16

关于第十一期“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成绩复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市报名点、培训点:

  第十一期“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成绩已于近日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7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举办的第十一期“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一级,二级建筑、结构、设备设计专业)实行全国统一阅卷和复议,考生成绩已下发到各考点。

  2.考生若对考试成绩有疑义,请填写《查询分数申请表》,并附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报名所在考点,学会不接受考生个人复议。各考点先行自查,确认成绩确实有疑问后汇总在申请表内,以“查询BIM分数+考点名称”命名邮件主题,发送至学会邮箱bim@cgn.net.cn 。

  3. 第十一期“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成绩复议时间:即日起至3月21日,逾期不予办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老师 电话:010-62165983 传真:010-6216598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006室 邮编:100083

中国图学学会

2018年 3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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