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考前预测模拟题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10-22
中【题21】
依据《消防法》,志愿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给予补偿。(第49条)
A.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消防机构 B.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
C.火灾发生单位 D.火灾发生地专职消防队
【答案】B
【解析】
第四十九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题22】
依据《消防法》,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情节严重的,处()日以下拘留。(第63条)
A.5 B.10 C.15 D.20
【答案】A
【解析】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题23】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下列道路通行条件的说法,正确的是()。
A.工程建设挖掘道路,施工作业完毕无需经过验收即可恢复通行(第32条)
B.在城市道路施划停车泊位必须报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第33条)
C.无行人过街设施的城市医院门前的道路应施划人行横道线并设置提示标志(第34条)
D.道路出现坍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及时修复(第30条)
【答案】C
【解析】
第三十条 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前款情形,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
第三十二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第三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
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题24】
某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下列关于机动车一方在该事故中赔偿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第76条)
A.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B.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C.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20%的赔偿责任 D.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题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题25】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事故灾难的预警级别按照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其中一级标示的颜色是()。(第42条)
A.蓝色 B.橙色 C.红色 D.黄色
【答案】C
【解析】
第四十二条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题26】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电梯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对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第22条)
B.锅炉改造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将改造方案等相关资料归档保存(第24条)
C.进口大型起重机应当向进口地的安全监管部门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第31条)
D.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第33条)
【答案】D
【解析】
第二十二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第二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三十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三十一条 进口特种设备,应当向进口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履行提前告知义务。
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题27】
根据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下列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由电梯使用单位负责,维保周期为半个月(第45条)
B.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不得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第38条)
C.情况紧急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第41条)
D.使用单位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第41条)
【答案】C
【解析】
第三十八条 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十一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第四十五条 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照本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题28】
某矿井井下工人在工作时,发现矿井通风设备出现故障,遂向当班副矿长报告,副矿长因急于下班回家,未及时安排人员维修。导致瓦斯聚集发生爆炸,造成17人死亡、3人重伤,依据《刑法》的规定,副矿长的行为构成()。(第134条)
A.重大责任事故 B.玩忽职守罪 C.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D.危险物品肇事罪
【答案】A
【解析】
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题29】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形有()。(第8条)
A.贻误事故抢救,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2人
B.贻误事故抢救,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C.毁灭、仿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计算机数据,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
D.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
【答案】B
【解析】
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八条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
1.决定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的;
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3.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
4.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题30】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处罚设定的说法,错误的是()。
A.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B.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C.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D.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答案】B
【解析】
第九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做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做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做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做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二条 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做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
【题31】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且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A.20 B.50 C.200 D.1000
【答案】B
【解析】
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题32】
某企业因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处罚听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该企业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B.举行听证的费用应该由行政机关和该企业合理分担
C.行政机构应当在听证的三日前,通知该企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D.听证一般不向社会公开,经该企业申请且行政机关同意的可以公开
【答案】A
【解析】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㈠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㈡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㈢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㈣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㈤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㈥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有权进行申辩和质证;
㈦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题33】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缴纳行政处罚决定的,下列执行措施中,处罚机关可以采取的是()。
A.到期不缴罚款的,每日按罚款额百分之五加处罚款 B.将查封的财物作价冲抵罚款
C.自行将扣押的财物拍卖抵缴罚款 D.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案】D
【解析】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㈠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㈡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㈢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题34】
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许可听证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行政机关可以于听证的3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B.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C.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D.听证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答案】C
【解析】
第四十七条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第四十八条 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㈠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㈡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㈢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㈣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㈤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题35】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题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64条)
A.汽车维修
B.机械加工
C.有毒有害
D.家电维修
【答案】C
【解析】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题36】
某汽车制造厂要进行整体搬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建设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时间是()。(第17条)
A.可行性论证阶段 B.初步设计阶段 C.总体设计阶段 D.试运行阶段
【答案】A
【解析】
第十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题37】
张某为某汽车制造厂加工岗位工人,与该单位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工作一年后,该单位将其从机加工岗位调到喷漆岗位工作。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张某在劳动过程中职业病防护与管理的做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因该单位未事先告知喷漆岗位职业危害而不服从调动,用人单位因此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B.张某因该单位喷漆岗位未配备职业病防护装置而不服从调动,用人单位因此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C.张某因该单位未事先告知喷漆岗位职业病危害,拒绝从事新岗位工作
D.张某到新岗位后,该单位保持原劳动合同,未协商变更相关条款
【答案】C
【解析】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题38】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职业病病人保障的说法,错误的是()。(第56条、第60条)
A.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岗位的,其依法享受的职业病待遇不变
B.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査
C.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
D.职业病病人单位分立为两个单位的,其依法享受的职业病待遇由社会承担
【答案】D
【解析】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六十条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用人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题39】
依据《劳动合同法》,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年
【答案】B
【解析】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题40】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题》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第7条)
A.7 B.15 C.45 D.60
【答案】C
【解析】
第七条 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题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条题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符合本条题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题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依照本条题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