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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生产技术》考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运行和管理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1-16

  为了确保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正常运行,必须加强运行管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后,运行管理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建立动作记录。

  1)对使用中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定期用试验按钮检查其动作特性是否正常。

  雷击活动期和用电高峰期应增加试验次数。用于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和不连续使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在每次使用前进行试验。因各种原因停运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再次使用前,应进行通电试验,检查装置的动作情况是否正常。对已发现的有故障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立即更换。

  2)为检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在运行中的动作特性及其变化,运行管理单位应配置专用测试仪器,并应定期进行动作特性试验。动作特性试验项目包括测试剩余动作电流值、测试分断时间、测试极限不驱动时间。进行特性试验时,应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专用测试设备,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采用相线直接对地短路或利用动物作为试验物的方法进行试验。

  3)电子式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根据电子元器件有效工作寿命要求,工作年限一般为6年。超过规定年限应进行全面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决定可否继续使用。

  4) 运行中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动作后,应认真检查其动作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送电。经检查未发现动作原因时,允许试送电一次。如果再次动作,应查明原因,找出故障,不得连续强行送电。必要时对其进行动作试验,经检查确认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本身发生故障时,应在最短时间内予以更换。严禁退出运行、私自撤除或强行送电。

  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运行中遇有异常现象,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处理,以免扩大事故范围。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损坏后,应由专业单位进行检查维护。

  6)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保护范围内发生电击伤亡事故,应检查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分析未能起到保护作用的原因,在未调查前,不得拆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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