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事考试网2018年广西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 :广西人事考试网 2018-08-06
中桂人考函〔2018〕26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7号)精神,结合实际,为做好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时间及科目
时间 |
科目 | |
2018年10月27日 |
上午09︰00-11︰30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下午14︰00-16︰30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
2018年10月28日 |
上午09︰00-11︰30 |
安全生产技术 |
下午14︰00-16︰30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各市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审核,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三、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网报系统开展网上报名工作,以网报档案库来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办理。
新考生和异地(外省)老考生须完成网上填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老考生完成网上填报、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即为报考成功。不需要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
(一)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于2018年8月13日9∶00至2018年8月31日17∶00统一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中国人事考试网按要求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和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已在网报系统注册过的报考人员使用原注册帐号登录填报。
首次注册信息的报考人员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中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用“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处理过后的照片方可上传。
(二)现场资格审核
新考生和异地(外省)老考生须完成网上填报,到报名审核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老考生完成网上填报,信息自动审核通过后可以直接网上缴纳报名费完成报名。不需要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
为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4号)文件要求,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为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对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非广西的报考人员,要核验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或截止报名结束前连续缴费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1.全区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8月29日- 31日。具体审核地址如下:
序号 |
报名点名称 |
审核及票据领取地址 |
咨询电话 |
资格审核时间 | |
上午 |
下午 | ||||
1 |
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南宁市建政路3号 |
0771-5624161 |
8:00-12:00 |
15:00-17:00 |
2 |
广西人事考试院 |
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 |
0771-5505211 |
9:00-11:30 |
13:30-16:30 |
3 |
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柳州市广雅路23号 |
0772-2828697 |
8:00-12:00 |
14:45-17:45 |
4 |
桂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桂林技师学院(原桂林市高级技工学校) |
0773-2815807 |
8:30-11:30 |
15:00-17:30 |
5 |
梧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一楼 |
0774-3856118 |
8:00-12:00 |
15:00-18:00 |
6 |
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北海市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汇处往东100米(人才大厦一楼6、7号窗口) |
0779-3219295 0779-3210291 |
8:30-12:00 |
15:30-18:00 |
7 |
防城港市干部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 |
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3号窗 |
0770-2834805 |
8:00-12:00 |
15:00-18:00 |
8 |
钦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钦州市永福西大街51号东泉大厦4楼 |
0777-5987287 |
8:30-12:00 |
15:00-17:30 |
9 |
贵港市人社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 |
贵港市中山路349-2号院 |
0775-4561336 0775-4562101 |
8:00-12:00 |
15:00-18:00 |
10 |
崇左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
崇左市友谊大道中段人力资源市场大楼608室 |
0771-7968335 |
8:00-12:00 |
15:00-17:00 |
11 |
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 |
来宾市华侨投资区绿源路329号 |
0772-4271588 |
9:00-12:00 |
15:00-18:00 |
12 |
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贺州市平安西路262号201室 |
0774-5136517 |
8:20-11:40 |
15:20-17:40 |
13 |
玉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玉林市香莞路40号(玉林市市直机关办公三区办公楼三楼) |
0775-2680828 0775-2675700 |
8:30-12:00 |
15:30-18:00 |
14 |
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 |
百色市城东拉域一路20号百色市人才市场一楼 |
0776-2685106 0776-2685121 |
8:00-12:00 |
15:00-18:00 |
15 |
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 |
河池市新建东路三巷24号河池市人才市场三楼 |
0778-2303565 |
8:30-12:00 |
15:00-17:30 |
2.新考生和异地老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1)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原件1份;(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3)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等相应证件原件,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3.属地管理报考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非广西居民身份证或户籍,工作单位属广西的报考人员,以及非广西居民身份证或户籍,非广西工作单位,但在广西有临时工作项目的报考人员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全区报名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新考生和异地(外省)老考生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确认后,直接在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
2.缴费时间。新考生和异地(外省)老考生:2018年8月29日9∶00至2018年9月5日17∶00。
老考生:2018年8月13日9∶00至2018年9月5日17∶00。
3.收费标准。按照桂人社发〔2016〕24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须缴纳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65元。
4.票据领取。票据做为报销凭证,若需要领取的,凭网上缴费的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内领取,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取票据。
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报考人员:(1)票据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8年9月5日-2018年10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2)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非税收入专用收据)。
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的发票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四)关于修改报名信息
1. 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 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不能自行修改报考信息,可在资格审核期间携带报名表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相应资格审核点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
3.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五)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并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10月22日10∶00至2018年10月28日下午14∶30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五、试题类型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客观题)、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主客观混合题)4个科目。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六、参考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考试前2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凭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有效期限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正确填写(涂)试卷代码,试卷代码填涂有误将影响考试成绩,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有违法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六)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七、考场设置
本次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八、成绩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保持不变,暂停考试年份(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考试级别分为考全科、免二科2个级别。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
十、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201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的要求执行。有关考试大纲、教材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联系电话:010-64965024,网址:http://book.chinasafety.ac.cn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