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巩固知识3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5-21
中2.运用强制原理的原则
(1)安全第一原则: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以安全为主,生产和其他工作要服从于安全,这就是安全第一原则。
(2)监督原则:监督原则是指在安全工作中,为了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落实,必须明确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对企业生产中的守法和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海因里希”提出了因果连锁理论; “吉布森”提出了能量意外释放理论;
哈登完善了能量意外释放理论,提出“人受伤害的原因只能是某种能量的转移”,并提出了能量逆流于人体造成伤害的分类方法,将伤害分为两类:第一类伤害是由于施加了局部或全身性损伤阈值的能量引起的; 主要指物体打击;第二类伤害是由影响了局部或全身性能量交换引起的,主要指中毒窒息和冻伤。某种形式的能量能否产生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伤害取决于能量大小、接触能量时间长短和频率以及力的集中程度。
“安全发展”重点包含三层含义:
一是以人为本,必须要以人的生命为本。
二是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以安全为基础、前提和保障。
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四不放过”
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②、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
③、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④、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为了实现经济和社会安全发展,将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和百万吨煤炭死亡率的四项指标纳人了国家统计指标体系。其中亿元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和工矿商贸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两项指标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以及“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已经形成并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