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第三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6-02
中2016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第三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我国对特种设备实行安全监察制度。它具有强制性、体系性及责任追究性的特点。
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体制、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等内
容。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制
我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是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
方是指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质量技术监督局。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规体系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标准及技术规定”5 个层次的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法规体系结构。
安全监察制度 按照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及进出口等环节,对特种设备的
安全实施全过程一体化的安全监察。主要建立两项制度: 一是特种设备市场准入制度;
二是从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 7 个环节全过程一体化的监察 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方式
1、行政许可制度
2、监督检查制度
3、事故应对和调查处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内容
1、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检验、修理、使用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标准和有关规定的情况。
2、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应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3、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4、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充装、检验、修理、改造、使用、维修保养、
化学清洗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5、参加或进行特种设备的事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