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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强化训练(3)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6-07

  第3题:河南大营镇某煤矿,有注册安全工程师4人,特种作业人员30人。

  2010年12月12曰8时,该煤矿入井101人,其中主井61人,副井40人。12月11曰下午4点,发现1号工作面防火墙向外冒烟,12日8时安排打一道防火墙,7时30分郑某到1号工作面确定防火墙位置,发现迎头冒顶严重,决定距原密闭墙向15m处打防火墙,8时10分许,班长范某和煤师王某在1号工作面安排本班工人打密闭墙。约10时许,冒顶处高顶瓦斯发生爆燃,高温沖击波将正在1号工作面工作的邓某等6人烧伤,在井下工人的帮助下,6名伤员很快升井,并送往医院。矿辅助救护队下井处理火区,主井人员都撤到运输大巷休息。11时35分,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当时井下有76人,其中10人受伤,66人遇难。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指出国家对安全培训实行的体制,并简述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

  参考答疑:

  (1)国家对安全培训实行的是“综合监管、专项监管”、“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

  (2)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②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③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④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⑤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⑥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⑦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安全培训时间分二类,一类是初次安全培训时间,另一类是每年再培训时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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