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案例分析模拟考试(二)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2-01
中第一题
1.C 2.C 3.D 4.ABCD 5.BCD6.ABDE 7.ABCE
第二题
1.C 2.D 3.D 4.C 5.ABCD6.ACE7.ADE8.ABD
第三题
1.为保证疏散的安全,疏散楼梯间的平面和竖向布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1)靠近标准层或防火分区的两端布置,并应设置楼梯间(室外楼梯除外),便于双向疏散。
(2)靠近电梯间布置,将人们经常使用的路线和应急路线结合起来,利于快速疏散。
(3)靠近外墙设置,这种布置方式有利于采取安全性最大的带开敞前室的疏散楼梯门形式, 并便于自然采光、通风和消防队的救援行动。
(4)楼梯间(除与地下室相连的楼梯和通向高层建筑避难层的楼梯外)竖向要保持上下直通,在各层的位置不应改变。
(5)避免人流交叉。
(6)(半)地下室楼梯间与首层之间应有防火分割措施,且不宜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一般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宜直通室外。必须在隔墙上开设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7)疏散楼梯间和走道上的阶梯应符合安全疏散要求,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
(8)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安全疏散的突出物。楼梯间及其室内不应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及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9)首层楼梯间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
(10)居住建筑内的可燃液体管道不应穿过楼梯间,如必须局部穿过时,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2.建筑灭火器使用和维护的正确方法:
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灭火器应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和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 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设置在室外的灭火器应有保护措施。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外的地点。灭火器的使用温度范围应符合规范规定。
在卤代烷灭火器定期维修、水压试验或作报废处理时,必须使用经国家认可的卤代烷灭火剂。已配置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及人防工程内的所有卤代烷灭火器,除用于扑灭火灾外,不得随意向大气中排放。在非必要配置卤代烷灭火器的场所已配置的卤代烷灭火器,当其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或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要求时,应将其撤换,并应作报废处理。
第四题
1.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1)用户方违章在液氯钢瓶内混入氯化石蜡,且未向充装方说明此情况,形成事故隐患。
(2)充装方工人违章操作,在充装前未按规定检查和清理就进行充装作业。该起事故的问接原因是:
(1)用户方的生产设施存在缺陷(缺少必要的防倒灌设施)。
(2)压力容器灌装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用户方和充装方的工人都属违章操作,也未经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说明双方单位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不足。
(3)无论何种原因,化工厂建在居民区都是不符合有关安全规定要求的。政府和厂方也没有应急救援预案或措施。
2.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提出的处理建议如下:
化工厂为化学危险品生产单位。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追究该厂主要负责人的法 律责任;追究该厂相关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
3.为防止此类事故发生的防范措施有: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化工厂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检查。
(2)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化工厂安全管理,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其他必要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教育和督促所有从业人员严格执行。
(3)双方单位应当对有缺陷的生产设施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4)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加强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及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五题
1.硫化氢的检测方法是硝酸银比色法,通过硫化氢与硝酸银作用形成黄褐色硫化银胶体溶液,比色定量。
2.设备内作业安全要求:
(1)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并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2)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将该设备与其他设备进行安全隔离(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线,不允许采用其他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换干净。
(3)在进入设备前30min必须取样分析,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氧含量在安全 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h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4)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确保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5)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 12V,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6)进入有腐蚀、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
(7)在设备内动火作业,必须按规定同时办理动火证和履行规定的手续。
(8)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并与设备内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系。
(9)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若需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
(10)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 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孔。
3.生产经营单位应进行全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具体包括: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侧重面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各种技术标准、规范,具备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能力,取得安全管理岗位的资格证书。
(2)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在于了解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4)加强对新职工的安全教育、专业培训和考核,新职工必须经过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转岗和复工人员应参照新职工的办法进行培训和考试。
4.应提出的安全管理整改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根据该企业自身的特点,应制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相应的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巡视制度、安全生产交接班制度、安全监督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有毒有害作业管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报告处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责任制度、危险设备管理制度等。
(2)建立并完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根据该企业的特点,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级负责安全的人员包括单位负责人及其副手、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车间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工段长、班组长、车间(或部门)安全员、班组安全员和作业工人的安全职责。
(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好“三同时”规定,具体到该企业,就是保证通风设施的完善、 各种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设备齐全有效、各种救助设施的配备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