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全工程师《案例分析》第二章第十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9-09
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基本要求
《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三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五十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组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指导和监督中央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总公司(集团公司、总厂)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指导和监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及所辖区域内中央管理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分公司、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所辖区域内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除中央企业、省属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分3个层面进行: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侧重培训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各种技术标准、规范,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脉络,掌握对整个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能力,取得安全管理岗位的资格证书。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注意:劳动就业等部门举办的培训为岗位技能资格培训,但不是特种作业上岗资格培训。必须是安监或质检(特种)部门举办的专门培训。
3、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在于了解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除此之外,还有专门培训、全员培训等。
三、各类人员的培训
(一)对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
1.初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再培训的主要内容
◆ 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法规,包括:
(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视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2)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
(3)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4)典型事故案例。
3.培训时间
◆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 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 例题(单选)根据《关于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生产、经营、贮存危险物品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学时。
A.24
B.20
C.36
D.48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关于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生产、经营、贮存危险物品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参见教材《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P292。
例题(单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A.危险因素
B.事故隐患
C.设备缺陷
D.重大危险源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例题(单选)甲是某面粉厂的总经理,1年前经培训考核取得了安全培训合格证,按照有关规定,现在甲需要进行12学时的安全生产管理再培训。下列培训内容,属于再培训重点内容的是( )。
A.面粉粉尘危害知识
B.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C.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D.预防面粉粉尘爆炸新技术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再培训主要是培训新技术的内容,因此选D。
【案例17】
◆ 某港务局从外地招了一批农民工在拖轮船上工作。为了节省培训费,港务局只对他们简单交代了安全注意事项,而对港口作业存在的危险、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根本没有提及。一日,公司所属的115号驳船在码头装油完毕后,港务局安排一艘拖轮拖带驳船离开码头。当拖轮船首接近115号驳船左舷2号与3号系缆桩之间时,农民工拖轮驾驶员王某指挥115号驳船船员带缆作业,而同为农民工的115号驳船船员徐某及同船水手李某并未提出反对意见,二人共同接过拖轮船员递交的一根包头缆开始作业。在此过程中,拖轮驾驶员王某没有明示缆绳该系哪个桩位,徐李二人也未主动询问,便将包头缆套在2号系统桩上。钢缆套好后,拖轮驾驶员王某指挥将钢缆由2号桩换至3号桩,徐某便将钢缆由桩底往上拉。由于拖轮正随水流后退,钢缆绷紧,徐某的双手被轧在钢缆与系缆桩之间,致使双手除拇指外其余八指前二节被轧断。经医院鉴定,属于三级伤残。
『正确答案』
1.这是一起由于从业人员未经过安全生产培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伤残的生产安全事故。
2.《安全生产法》第21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第36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本案中,由于港务局没有对招收的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导致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缺乏。在此条件下,作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从而造成此次生产安全事故。因此,本案中,港务局应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同时,有关作业人员由于违章作业,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二)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1、初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再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与主要负责人再培训的内容相同。
3.培训时间(与主要负责人培训时间相同)
◆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 其他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例题(单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 )和管理能力。
A.安全生产技术
B.安全生产技能
C.安全意识
D.安全生产知识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例题(单选)按有关规定,某炼钢厂的( )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经培训单位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任职上岗。
A.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特种作业人员
C.新入厂的炼钢工人
D.产品质量检验员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经培训单位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任职上岗。
◆ 例题(多选)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的规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检查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培训内容应包括( )。
A.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技术
B.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技术
C.员工健康监护要求
D.安全检查表的编制技术
E.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注意C为员工健康,不是职业健康监护。参见教材《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P296。
(三)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1、特种作业的范围
◆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中特种作业目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范围如下:
◆ 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2、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要求
◆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 安监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 国家煤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
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负责。
◆ 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分别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
◆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免予培训规定(3点):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
◆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
◆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 特种作业操作证为IC卡,记载特种作业人员的各种信息,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3、特种作业人员重新考核和证件的复审要求
◆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 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 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 特种作业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变动工作单位的,原工作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 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
(一)健康体检不合格的;
(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的;
(三)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
(四)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
(五)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
(六)所持特种作业操作证被撤销或者注销的。
◆ 例题(多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出了明确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的内容包括( )。
A.技术等级考试
B.安全技术理论考试
C.职业技能标准考核
D.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E.职业分类标准考核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出了明确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的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例题(单选)根据有关规定,离开特种作业岗位( )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A.3个月
B.6个月
C.一年
D.二年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有关规定,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参见教材《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P308。
◆ 例题(单选)特种作业风险较高,为保证作业人员和他人的安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复审每( )年进行一次。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参见教材《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P307。
◆ 例题(单选)甲是一名连续工作10年的电工,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乙是一名连续工作6年的锅炉操作工。甲、乙二人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于2008年6月刚完成复审。下列关于甲、乙二人《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到2011年6月,甲、乙均需要再次进行复审
B.到2011年6月,甲不需要再次进行复审,乙需要再次进行复审
C.到2011年6月,甲需要再次进行复审,乙不需要再次进行复审
D.到2011年6月,甲、乙均不需要再次进行复审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参见教材《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P307。
◆ 例题(单选)甲是某公司起重机司机,1年前通过《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审,因工作调整离岗8个月,现又调回起重机司机岗位,则甲必须经( ),确认合格后才可上岗工作。
A.全面健康体检
B.起重机操作技能培训
C.起重机实际操作考试
D.起重机安全理论考试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参见教材《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P308。
(四)其他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 指除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临时聘用的人员。以下培训和考核要求也适用于特种作业人员。
1、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对新从业人员应进行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厂(矿)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本单位风险辨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考核奖惩、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
◆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2)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本岗位工作及作业环境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价和控制措施;有关事故案例;岗位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 (3)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 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 2.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后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
◆ 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后重新上岗的,如果时间较长(各行业、作业岗位有不同规定,风险较大、技能要求高的岗位时间短)应进行相应的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岗位安全教育培训
◆ 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每天的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各类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事故现场分析会,张贴安全生产招贴画、宣传标语及标志,安全文化知识竞赛等。
◆ 单位要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三新教育培训:企业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例题(单选)提升新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是遏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风险行业事故多发势头的有效措施之一。新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中,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 )。
A.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B.相关事故案例
C.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D.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
E.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CE是厂级培训内容。参见教材《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P298。
【案例18】
◆ 1992年1月18日14时42分左右,交通部上海海运管理局“大庆62号”油轮在长江上海宝山水道石洞口电厂上游江面,发生因违章电焊引起油轮爆炸起火特大事故。有4名船员失踪,4名船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大庆62号”油轮系1975年5月大连红旗船厂建造。船舶总长178.58 m,型宽25 m,型深12.60m,总载重24208t,主机6RND76/155柴油机一台,1200匹马力,空船航速16节。船上共有船员45名,其中甲板部24名,轮机部21名。船长王某具有1600总吨以上A级适任证书,轮机长严某具有4080马力以上A类轮机长证书。该轮1992年第二航次载原油22000t,于1月11日驶离大连;13日18时40分抵达上海金山石化总厂陈山码头;次日12时20分卸毕原油驶离陈山;15日22时锚泊昊松2号临时锚地等候补给;18日11时14分,由“供油10号”补上渣油200t,15时42分在驶经上海石洞电厂上游江面时,油轮爆炸起火。1月18日11时45分,该轮在吴淞2号临时锚地补充渣油200t后,14时30分许,启锚驶往杨林油污水处理站。途中为了做好洗舱准备,11时35分左右,直接使用蒸气灭火管道向货油舱内施放压力为6kg/cm2蒸汽进行蒸舱。蒸舱过程中,因发现机舱内蒸汽管道旁通阀右侧的旁通管被蒸汽压力冲穿一小洞(约1.5cm),于14时55分关闭了蒸汽灭火管道的总阀门。
停止供气后,为修复管道继续蒸舱,轮机长严某用一块7×7×0.3cm的铁板覆盖在蒸汽管道被冲穿的洞口处,从右至左焊接。焊接至7cm时,严某用剩余焊条清除焊接熔渣,发现焊接处又烧穿一个3cm左右的小洞,严某即调换了一根电焊条直接对准小洞焊补,引起了管道至货油舱连续爆炸和燃烧。
◆ “大庆62号”油轮爆炸起火后,舯楼前主甲板向船头方向炸开,甲板天桥、桅杆倒塌,舯楼严重烧损;舯楼后的两根桅杆严重向内倾斜;船体被炸变形、破裂,致使船舱进水,船舶下沉搁浅。事故中有4名船员受伤,4名船员失踪。初步估算,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不包括打捞等费用)。
1.(单选)经论证分析,爆炸起火的原因是从停止供汽后到动火过了约有50min,此时蒸气管道逐渐冷却,管道内蒸气消失并处于负压状态,油舱内的蒸气也随着温度下降而变成了水分。但舱内残留的油蒸气及蒸舱时蒸发出的油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了爆炸性气体,一部分气体倒入处于负压状态的蒸气管道内。当严某直接对孔洞焊补时,( )与管道内的爆炸性气体接触,引起爆炸和燃烧。
A.电焊机
B.电焊明火
C.焊条
D.空气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只能是火源与爆炸性气体相接触引起爆炸。
2.(单选)这起事故中,轮机长严某( )。
A.违章
B.技术不熟练
C.不懂焊接
D.应委派他人焊接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焊接之前必须检查管道中的气体和浓度,保证安全。焊接时,大副、机长均在场,却无人意识到危险,因而无人阻止。
3.(多选)这起事故损失严重,影响很大,教训深刻。暴露出该轮、船舶设备状况等方面存在着( )的问题。
A.维修技术水平
B.安全管理
C.船员安全意识
D.防火防爆知识的培训教育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场景里没有叙述技术方面存在问题。
4.(多选)这起事故中,船员( )。
A.违反焊接操作程序
B.违反了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电焊
C.违反了动火审批制度
D.违反了电焊、气焊十不烧制度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描述中没有指出焊接操作程序本身有不当之处。
◆ 例题(单选)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一般采取厂、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形式。下列属于班组安全生产教育主要内容的是( )。
A.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
B.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D.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义务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ABD为厂级安全生产教育内容。
◆ 例题(多选)根据《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在新从业人员入厂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
A.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方法
B.本单位职工奖惩制度
C.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D.事故案例
E.生产设备、安全装置使用方法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A车间级,BE厂级
例题(单选)某机械厂机加工车间车工甲,3年半前调整到该厂浇铸车间从事浇铸工作,现又调回机加工车间做车工。甲应重新接受(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A.厂级、车间级
B.车间级、班组级
C.厂级、班组级
D.厂级、车间级、班组级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调出时间较长然后回到原岗位工作,应接受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
农民工安全培训的特殊要求
特点:农民工整体文化素质较低且参差不齐,安全意识淡漠,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要求:
明确培训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事故案例分析;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分析;危险源和隐患辨识;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等。
确保培训时间。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建筑行业的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其他行业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对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培训前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文化课补习。
落实培训载体。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以企业为主体进行。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要及时组织农民工到附近有条件、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或职业院校进行培训。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创造条件,对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可统一组织进行培训。
丰富培训形式。各企业和培训机构要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统筹安排,采取集中培训、半工半培、送教上门等形式开展教学。要针对农民工的文化水平和特点,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开设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栏,编制通俗易懂、便于消化的文字和音像资料,利用多媒体、电视、漫画等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教育培训,坚持文化补习与安全生产培训相结合、针对性教育与系统知识讲解相结合、形象化培训与老工人“传、帮、带”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