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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徽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通知

来源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2021-08-26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关于2021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其中2021年安徽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9:00至8月30日16:00;缴费时间2021年9月1日公布。详情如下:

  

关于2021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皖应急〔2021〕91号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有关中央在皖和省属企业: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制度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应急〔2020〕18号)精神,现将我省2021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实务》2个科目。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各专业类别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参照附件1。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下午14:00-16:0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工作年限、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四、报考流程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参考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

  试行告知承诺制后,不再区分新老考生。报考人员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

  (一)填写报考信息并承诺

  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8月23日9:00至8月30日16:00期间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项目,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

  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将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上传成功后不可更改,请考生慎重选用。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请准确选择报名点。省属和中央在皖生产经营单位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

  在信息填报阶段,报考人员可自行任意修改报名信息。信息填报阶段结束后,所有信息将不再进行更改,请报考人员认真核查,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考时要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

  政策咨询:

  省应急管理厅0551-62659415、62999547;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551-62871552;

  省交通运输厅0551-63628330;

  省能源局0551-63609456、63609443;

  考务和技术咨询:0551-63457905;

  监督举报:0551-62998721。

  报考人员应重点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详见附件3。

  (二)在线核查

  报名系统将对接政务信息共享接口,自动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社保缴纳情况等进行核查。在线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在线核查不通过的,须参加现场核查(现场资审)。

  在线核查结果最迟将于2021年9月1日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

  (三)现场核查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自愿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或在线核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现场核查。请上述报考人员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如下材料按要求参加现场核查。

  1.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四)网上缴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财税〔2019〕5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50元/科。

  通过在线核查或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9月7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缴费流程通过易宝支付平台支付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问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95070。报考人员缴费是否成功以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显示结果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行放弃报名。

  五、考务管理

  (一)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本次考试考点选用标准化考场,考试监控视频资料按要求期限保存。省人事考试院将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设置考区、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请应试人员于10月12日16:00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二)考试大纲

  2021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应急厅〔2019〕43号)为准。

  (三)答题方式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可做草稿纸使用。《安全生产实务》科目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规定的位置书写作答,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和回收。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其他电子设备及复习资料等规定以外物品必须按要求集中存放在指定位置,严禁带入座位。

  (四)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经报省考试主管部门划定合格标准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五)证书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初级)。

  (六)注册

  取得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并符合注册条件的,可申请初级安全工程师执业注册,对在执业注册中发现虚假承诺或违纪违规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4),按照防控要求参加考试。

  (八)管理规定

  2021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

  六、监督管理

  (一)免予核查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予核查:

  (1)已经作出承诺的;

  (2)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

  (3)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

  2.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考试组织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监管的具体方式与相关要求由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确定。

  (1)随机抽查。考试组织机构将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2)重点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社会监督

  对于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不实承诺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取得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并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1. 各专业类别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

  2. 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

  3.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4.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 徽 省 能 源 局

  2021年8月20日

  原文地址及附件查看:http://yjt.ah.gov.cn/gsgg/gsgg/145996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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