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三色笔记:证券投资者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11-13
中证券投资者
1.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概念
证券投资者是指通过买入证券而进行投资的各类机构法人和自然人。证券投资人具有分散性和流动性的特点,可分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两大类。
2.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主要有政府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事业法人及各类基金等。
(1)政府机构。政府机构参与证券投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和进行宏观调控。
(2)金融机构。参与与证券投资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经营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经营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主权财富基金以及其他金融机构。
(3)企业和事业法人。企业可以通过股票投资实现对其他企业的控股或参股,也可以将暂时闲置的资金通过自营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证券投资以获得收益。
(4)各类基金。基金性质的机构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社会公益基金。个人投资者是指从事证券投资的社会自然人,他们是证券市场最广泛的投资者。
3.QFII 制度
QFII 即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制度是一国(地区)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度的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一项过渡性的制度。这种制度要求国外投资者若要进入一国证券市场,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经该国有关部门的审批通过后汇入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并转换为当地货币,通过严格监管的专业账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在我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采取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新股的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股票增发和配股的申购。
4.社保基金
在大多数国家社保基金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国家以社会保障税等形式征收的全国性社会保障金;二是由企业定期向员工支付并委托基金公司管理的企业年金。在我国,社保基金主要有两个部分组成,一是社会保障基金,二是社会保险基金。
5.企业年基金的计算规定
企业年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投资,按市场价计算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短期债券回购等流动性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 20%。
(2)投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及可转换债、债券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50%。其中,投资国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 20%。
(3)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及投资型保险产品、股票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 30%。其中,投资股票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 20%。同时,规定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和投资运作情况,劳动和谁会保险部会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适时对企业年金资金投资管理机构、投资产品和比例进行调整。
(4)单个投资管理人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投资于一家企业所发行的证券或单只证券投资基金,按市场价计算,不得超过该企业所发行证券或该基金份额的 5%,也不额超过其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总值的 10%。企业年金基金不得用于信用交易,不得用于向他人贷款和提供担保。投资管理人不得从事是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6.改善和优化投资者结构的方法
改善和优化投资者结构需要大力培养机构投资者,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对股市的“稳定器”作用,导入理性、成熟的投资理念,引导广大中小投资者理性投资、遏制投机,促进证券市场规范、稳健、高效发展、具体可以采取如下办法:
(1)构建多元化的投资基金群体,加快指数型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
(2)积极促进保险资金入市。
(3)发展私募基金。
(4)吸引海外资金入市(QF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