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三色笔记:证券发行人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11-13
中证券发行人
1.证券市场容易活动的概念和方式
证券融资是资金盈余单位和赤字单位之间以有价证券为媒介实现资金融通的金融活动。这种金融活动的基本形式是:资金赤字单位在市场上向资金盈余单位发售有价证券,募资金,资金盈余单位购入有价证券,获得有价证券所代表的财产所有权、收益权或债权证券持有者若要收回投资,可以通过市场将证券转让给其他投资者。证券可以不断的转流通,使投资者的资金得以灵活周转。
2.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概念与特点
直接融资是指拥有暂时闲置资金的单位(包括企业、机构和个人)与资金短缺,需要补充资金的单位,相互之间直接进行协议,或者在金融市场上前者购买后者发行的有效证券,将货币资金提供给所需要补充资金的单位使用,从而完成资金融通的过程;直接融资的基本 特点是:
(1)直接性。
(2)分散性。
(3)差异性较大。
(4)部分不可逆转。
(5)相对较强的自主性。
间接融资亦称间接金融,是指拥有暂时闲置货币资金的单位通过存款的形式,或者购买银行、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将其暂时闲置的资金现先行给这些金融中介机构,然后再由这些金融机构以贷款、贴现等形式,或通过购买需要资金的单位发行的有价证券,把资金提供给这些单位使用,从而实现资金融通的过程。
间接融资的特点如下:
(1)间接性。
(2)相对的集中性。
(3)信誉的差异性较小。
(4)全部具有可逆性。
(5)融资的主动权掌握在金融中介手中。
3.证券发行的发行主体
企业的组织形式可分为独资制、合伙制和公司制。现代公司主要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形式,其中,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公司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资本属于自有资本,而通过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本属于借人资本,发行股票和长期公司(企业)债券是公司(企业)筹措长期资本的主要途径,发行短期债券则是补充流动的资金的重要手段。
政府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既可以用于协调财政资金短缺周转、弥补财政赤字、兴建政府投资的大型基础性的建设项目,也可以用于实施某种特殊的政策,在战争期间还可以用于弥补战争费用的开支。中央银行是代表一国政府发行的法偿货币、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实施金融监管的重要机构。中央银行作为证券发行主体,主要涉及两类证券。第一类是中央银行股票。第二类是中央银行出于调控货币供给量目的而发行的特殊债券。
政府机构直接融资的方式包括:
(1)由财政资本金投入而获得的股权收益。
(2)由财政投入一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而带动外资和民营资本的投入。
(3)获得中央转贷的由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内外政府债券。
(4)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和地区金融机构贷款。
(5)获得中央转贷的,由中央政府向外国政府的贷款。
(6)外国政府增援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