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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招警申论考试热点:教唆儿童犯罪应从严处罚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11-08

  2016年招警申论考试热点:教唆儿童犯罪应从严处罚

  【热点背景】

  近日,北京海淀警方打掉一个教唆儿童实施扒窃的犯罪团伙。打掉这个团伙,要从今年五月发生在北京海淀区中关村某商厦内的一起案件说起,当时,在三名妇女的掩护下,一名只有四五岁的孩子从柜台里偷拿走了店主装有财物的小包,随后,北京海淀警方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案件的相关图片,征集破案线索。教唆儿童去实施盗窃行为,大人作为掩护,这些团伙成员已经构成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但令人心痛的是,教唆儿童犯罪已非个例,在依法惩治这些成年人之余,几名儿童的去向更加值得关注。继续履行监护这些儿童的责任等等这些最应该值得关注的问题。

  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应从严处罚!

  【专家分析】

  综合分析:原因分析

  绝大多数父母都不会忍心伤害自己的孩子,而这些犯罪嫌疑人竟然唆使自己的孩子去盗窃,对孩子的心理和品德等造成了巨大伤害,很可能给他们留下成长的阴影,乃至诱使他们在成年后走上犯罪道路。按照通常情况分析,这些儿童的来源无非有两种可能:一是属于被拐卖儿童,二是犯罪嫌疑人的子女或其亲朋子女。

  儿童是花朵,是祖国的未来,儿童的世界本应当纯真美好,利欲熏心的犯罪团伙教唆儿童违法犯罪可谓道德沦丧,严重侵害儿童的稚嫩心灵,对孩子们成长造成了不可逆的心理伤害。甚至于有让亲生孩子去偷盗,不管是处境如何艰难,也不能教给孩子这样偷盗的本事,毁了孩子的人生。

  若这些儿童的监护人就是犯罪团伙成员,除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还有必要剥夺其监护权。

  提出对策:如何解决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

  果未成年人年龄在16周岁以上,成立共同犯罪;如果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成立共同犯罪,其他类型的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只有成年人构成犯罪,未成年人不构成犯罪;

  如果未成年人未满14周岁,不构成共同犯罪,只有成年人构成犯罪,未成年人不构成犯罪。

  所以,对于这样无法承担监护责任的父母,必须剥夺其监护权,让其他监护人来保护孩子健康成长。若有儿童属于被“外借”给犯罪团伙充当犯罪工具的,其监护人也应依法受到惩处,乃至依法剥夺其监护权。因为从法理上看,参与盗窃的儿童年龄极小,其监护人不亲自履行监护义务,却教唆其犯罪或者交给犯罪团伙参与犯罪的,同样是对监护职责的逃避或疏忽,严重者亦应依法剥夺其监护权,由法院指定当地民政部门等行使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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