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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考试院2018年上半年自考免考办理通知

来源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 2018-05-04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2018年上半年自考免考办理通知

  一、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

  点击查看>>>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

  二、网上登记申请时间

  5月11日00:00-20日24:00(点击查看《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指南》 )

  三、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

  (一)提交的时间

  5月22日9:00-16:30,到申请免考的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自考办)提交材料

  (二)提交的材料

  1. 《申请免考登记表》 (现场申请考生点击下载并填写)(网上申请登记考生在登记后自行下载打印)。

  2. 毕业证书(肄业生、退学生需提供学历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正本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网页打印件)或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4. 由原毕业(或就读)学校或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或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签有“此件复自(摘自)XXX同志档案(毕业证书) ”字样的成绩证明正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外省各类成人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上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者,还须持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关于该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的证明。

  四、其他说明

  考生只有在由于身份信息错误等原因无法进行网上申请登记时,才能采取现场申请登记方式。

  1.免考手续需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除上述需提交的材料外,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来现场办理。

  2.免考手续回复:省教育考试院对上报的免考材料审批后,统一将符合免考条件的课程成绩导入考生自考成绩总库;考生可在6月20日以后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网上查询”栏目,查询审批确认结果(未通过免考审批确认的课程在浙江教育考试网另行公布)。

  3.除毕业证书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当场审核返还外,所上交材料不再返还考生。

  4.网上登记结束后,未网上登记考生,只能在下半年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登记-现场提交材料手续。

  现场申请登记的时间、地点

准考证首四位 自考办 时间 地址 联系电话
0201 市老三区 5月17日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开明街89号 87732721、87323004
0206 北仑自考办 5月17日 北仑长江路1166号行政中心B幢413室教育局高招自考办公室 86781938
0211 镇海自考办 5月17日 镇海隧道北路555号镇海电大 86371177
0225 象山自考办 5月17日 象山教育园区内(丹阳路1249号)考试中心 65722800、65737810
0226 宁海自考办 5月17日 宁海县跃龙街道龙灯墙18号 65560354
0227 鄞州自考办 5月17日 鄞州高教园区学府路5号(西大门) 88121261、88121127
0281 余姚自考办 5月17日 余姚世南东路58号 62719483
0282 慈溪自考办 5月17日 慈溪市白沙街道文二路288号慈溪教育考试中心 63919087、63919091
0283 奉化自考办 5月17日 奉化市桥西岸路128号-3教育局内 88933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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