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

地区

金融(专科)自考招生计划

所属门类
经济类
专业层次
专科
毕业学分
76
培训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能够从事金融实际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
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熟悉金融法规;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操作能力。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含实验的课程及实验所占学分:计算机应用基础(2)。
开考省市及课程安排
黑龙江内蒙古重庆新疆江西安徽北京浙江天津湖南四川河北山西上海江苏甘肃海南青海湖北山东吉林河南广东贵州福建陕西辽宁云南广西
相关专业
金融(本科)中英合作金融管理(专科)金融管理(本科)国际金融(本科)中英合作金融管理(本科)金融管理(专科)金融学(本科)金融管理(中英)(专科)金融工程(本科)金融与保险(专科)

焚题库 APP点击下载

选择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