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资讯

导航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答疑解惑:如何办理考籍转入?

来源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16-05-18

  问:如何办理考籍转入?

  答:(1)考生由外省市到北京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先在北京注册报考并取得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再到原报考地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北京自考办每年两次在国家转考平台开放期间(每年3月1日—31日和9月1日至31日)接收考生档案,待转入考籍档案到达北京后,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等,在考生接待日期间到市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入手续。档案到达信息发布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考生可登录查询本人考籍档案到达信息。

  (2)转入的考籍档案,以国家转考平台传送的信息为准,考生自行携带者无效。

  (3)外省市转入的课程须为原考试课程合格成绩,且与北京市专业考试计划课程名称、要求相同或相近的方可转入。若转入课程与北京市现专业考试计划课程存在替代关系,则按北京市现执行期内的课程替代关系转入。

  (4)考生在外省市取得的毕业考核(含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等)合格成绩不可转入北京市,必须参加北京市组织的考核。

  (5)考生在外省市办理的免考课程不可转入北京市,需要在北京市重新办理免考手续。

  (6)考生在接受北京市自学考试违规处罚期间,到外省市参加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合格成绩,不予转入。

  (7)外省市转入的考生,须在北京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不含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综合作业、毕业实习)合格成绩,方可在北京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学校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但办理转入手续时应出具派出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