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滁州中考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来源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6-02-29
中滁州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1. 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
2. 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做好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健康,提高运动技能,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的重要手段。
3. 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对于加强学校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具有积极导向作用,对于提高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质量,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培养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具有重要意义。
4. 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必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利于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和教师体育课堂教学效果的提高;逐步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结合,有利于规范管理。
二、考试范围和对象
凡报考安徽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三、体育考试项目
2016年滁州市确定必考项目为两项和选考项目为一项。必考项目为①800米(女)、1000米(男)跑;②坐位体前屈;选考项目为①立定跳远②排球垫球③篮球运球④足球运球四项当中任选一项。
四、体育考试时间
市直及两区考试时间定在4月中下旬,各县(市)要在5月上旬之前完成。
五、考试分值
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5〕633号)文件精神,我市决定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总分继续保持为50分。
体育考试项目分必考两项、选考一项。必考项目①800米(女)、1000米(男),分值是20分;必考项目②坐位体前屈,分值是20分;选考项目为①立定跳远②排球垫球③篮球运球④足球运球四项当中任选一项,分值是10分。各单项成绩以0分为起点,不设最低分。
六、评分标准
参照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初中三年级相关项目的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见附件3。
七、成绩评定
1.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计入升学录取总分;同时体育考试成绩应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
2. 鼓励各地把体育考试成绩与体育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相结合,与学生日常锻炼过程相结合。可设立平时成绩。但平时成绩应在考试分值50分以外单列。
八、免考与缓考
1. 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申请免考的程序是: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并提供残疾证明,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经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和学校审批后,报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予以免试。在审批免考考生时,必须安排2名以上的专门人员对免试考生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存入学生档案。经审核属实,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中考体育成绩按满分计入中考总分。
2. 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应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详细病历及证明。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并存入学生档案。经各地招办审核属实,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按中考体育总分的70%计入中考总分。
3. 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身体素质测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参加缓考的学生,由当地体育考试领导机构安排规定时间集中组织补测。
九、考务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1. 加强体育考试的组织领导,成立滁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基教(体艺)、招生、纪检、监察等部门和考点学校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体育考试工作领导机构,按照省有关体育考试工作的要求,制订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基教(体艺)部门负责体育考试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招生部门负责体育考试成绩的录入和汇总;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考试工作的纪律监察,查处违纪违规事件。
2. 为了保证体育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地要制定严格的考场纪律和考试工作规章制度,考场内设纪检组,考场外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严肃考风考纪,对弄虚作假、舞弊等违纪现象要依法严肃处理。
3. 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将各地考试具体时间提前一周上报到市教育局竞艺科,市局将派人到各地检查考试的实施工作。
(二)考试方式与考场设置
1. 体育考试由各县(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市直和两区考试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两区负责学生报名、送考及出行安全等),现场集中测试,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
2. 全部考试项目必须在半天内连续完成。因天气原因等特殊情况中断考试,不能在半天内考完三个项目的考生,经考务办公室批准,可在当天考完。如当天不能考完,已考项目成绩无效,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3. 考试顺序:坐位体前屈<=>篮球运球或排球垫球或足球运球或立定跳远=> 800米(女)或1000米(男)。
4. 考场设置应尽可能方便学生,利于安全。各地要设置考场统一、使用器材统一、操作程序统一。
5. 考试期间,考场必须封闭,场地应在封闭的运动场上进行。使用智能测试仪,器材必须达到合格和安全标准。
(三)考务人员
针对体育考试规模大、考试开放程度高、组织工作复杂等特点,各考区要选拔思想、业务素质高的行政人员、教师和医务人员参加考试工作。考试前必须组织考务人员集中培训。
(四)安全问题
1.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把关心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实行中考体育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应急预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准备。
2.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前,学校必须组织学生进行常规体检,特别是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同时学校要和每一个学生家长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确认,要教育学生和家长应实事求是,不隐瞒学生疾病情况,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3. 要加强对考生、考务人员安全教育和体育设施的安全检查与管理,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
4. 各考场要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专业急救人员、专用救护车辆及急救设备,保证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
十、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皖价费〔2001〕164号文件的规定,体育考试收费标准每生10元。
附件:
1. 滁州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试规则
2. 滁州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
3. 滁州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分表
4. 县、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统计分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