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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教育局2015年中考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来源 :张家口市教育局 2015-04-14

  2015年张家口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结合《河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特制定2015年张家口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下称“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体育考试的目的和意义

  开展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是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阳光体育运动、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必要举措。通过实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发挥体育考试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体育锻炼中的积极导向作用,不断提高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质量,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积极、科学锻炼身体的好习惯,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和全面发展。

  二、体育考试的原则和要求

  实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区县教育局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县区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确保体育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三、实施对象

  全市所有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学生。

  四、体育考试的内容和分数

  2015年体育统一考试以满分30分计入考生升学总分。共分三类项目,满分各为10分。

  第一项:1000米(男) 800米(女)

  第二项:立定跳远

  第三项:掷实心球

  五、考点设置

  本着方便考生、就近考试的原则设置考点。每个考点必须具

  备考试所需场地、器材、设施和组织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学校不能设考点。对偏远的山区学校,各区县应采取必要措施,积极实行送考到校,保证考试质量和标准。

  考点应有标准400米或300米田径场,最好选用有塑胶跑道的场地,考场周边环境良好、便于封闭;考场内外要张贴考试须知及考试项目、评分标准、考试规则和纪律要求等。各考点要根据当年的考试项目,配备符合标准、统一安全、数量足够的器材设施,保证体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安全和考试条件一致性。

  六、考生报名、成绩评定和报送

  1.考生报名。2015年体育中考报名时间将安排在3月下旬,以市教育考试院通知统一报名,体育考试前由各区县负责体育考试的部门从本区县招生考试部门按规定格式获取考生报名信息。社会考生信息要单列,不能列入其他学校(见附件5)。

  2.成绩评定。根据《课程标准》初中教学要求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评分标准,结合本市初中学生体质现状的总体水平,特制定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成绩评价标准(见附件2),单项考试成绩可保留小数点,三项总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取整数,不要小数点。考生参加每一个项目的测试成绩应当场宣告,并由考生本人确认。

  3.成绩报送。考生成绩经测试人员签字后,以学校为单位按规定格式统计信息,经区县教育局汇总成一式3份,由测试负责人和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区县教育局公章,连同成绩信息光盘,一份留区县教育局,一份送区县招生考试部门,一份报市教育局思政体卫艺科。桥东区、桥西区、高新区、下花园区和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直接移交市教育考试院。

  成绩报送工作要求5月31日前完成。

  七、特殊考生的考试及成绩评定

  各区县教育局和有关学校要重视做好考生体育考试前体检工作,体检合格者可参加体育考试。如体检不合格,考生可申请免考。

  (一)因残、因病考生免考或缓考的规定

  1.因残疾、伤病免修体育课且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均应办理免考手续。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张家口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见附件3),并提供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本市三级医疗机构证明,经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和校长审核签署意见,报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免考学生申请及批准材料要存入学生档案,免考学生名单要在学校公示。

  2.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或考场负责人签字同意,可予以缓考。缓考者应另行参加补考,补考仅限一次,考试内容、考试方式不变。因伤病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学生,须办理免考手续。

  3.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中断考试,经考场负责人批准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可予以缓考处理,但已考项目成绩无效,以缓考成绩为准。

  (二)因残、因病免考考生的成绩评定办法

  1.因残疾并有伤残等级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人(有残疾证),其升学体育考试总成绩按满分的70%计入升学总分。

  2.因伤病获准免考的考生,其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的50%计入升学总分。

  3.因临时伤病申请免考的学生,按满分的50%计入升学考试总分(不能免试单项)。

  (三)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且初中毕业回本市报考考生的体育考试

  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且初中毕业回本市报考的考生、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2015年我市组织的体育统一考试。

  因特殊情况无法回本市参加体育统一考试的,由学生或其家长提交书面申请,其体育统一考试成绩以满分的50%计入升学总分。

  八、体育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1.组织实施。市教育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体育考试领导小组,专门组织实施该项工作(见附件1)。张家口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其中,主城区(桥东区、桥西区、高新区、下花园区及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其它各区县分别由本区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庞家堡中学由宣化区教育局负责实施,市教育局安排巡视组进行现场跟踪督导。

  2.考试安排。各区县要采用统一集中测试方式,不得由各学校自行测试。全市统一考试的时间在2015年4月—5月份进行,并于5月31日前完成,主城区考试定于4月下旬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各区县要将测试安排提前1周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每位考生的全部考试项目必须在当天内连续完成。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原则上应在有400米或300米环形跑道的田径场上进行,作为最后一个考试项目,其它项目的考试顺序由区县自行安排。

  体育考试的场地应对外封闭,主城区学生体育考试采用智能仪器测试、备用人工测试手段,各区县均应购置必要的体育考试智能器材,智能器材应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标准。考前必须对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行检验。每个项目的测试必须做好安全预案,确保考生的安全。

  各考点应安排专职医护人员在考试现场值守,考试场内如有考生受伤或运动休克,考点医务人员应及时处理,现场无法处置的,应在最短时间内送到附近医院救治。

  3、体育考试成绩的复核与仲裁

  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本人应在测试现场向测试裁判反映或向体育考试仲裁小组提交书面申请,由仲裁小组予以复核,逾时不再受理。

  4、严格体育考试的监督

  各区县教育局要设立体育考试咨询监督电话,及时准确地解答考生及其家长提出的问题,正确引导考生参加体育考试。考生对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有权直接向区县或市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反映,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考试费用

  主城区(桥东区、桥西区、高新区、下花园区和市直学校)体育考试经费由市教育考试院列支;各区县体育考试经费从各区县中考报名考务费中列支,均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

  点击查看:相关附件

  附件1:2015年张家口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张家口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考试项目成绩评价标准

  附件3:张家口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

  附件4:2015年初中毕业与升学体育考试程序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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