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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2016年中考报名于3月17日至23日进行

来源 :成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03-10

  成都市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简称“中考”)报名于3月17日至23日进行,实行网上报名并要进行电子摄像。所有应届初中三年级毕业生以及准备升入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的往届毕业学生,都必须进行中考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3月17日10:00——23日17:00。特别提醒考生和家长:网上报名系统将在3月23日下午17:00准时关闭,请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完成报名。

  ★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2016年,我市考生和家长在网上办理的中考有关事项(包括中考报名、志愿填报、成绩查询及打印、录取结果查询等)均统一使用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考生注册服务平台后方能使用服务平台的所有功能,完成中考报名、志愿填报、成绩查询及打印、录取结果查询等工作。

  除中考考生外,其他希望了解我市中考相关政策信息者,也可注册成为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用户。注册登录后,可查看中考的政策规定、相关信息,不能使用其它功能。

  ★应届生报名应届在校初中毕业生由学校组织报名,考生须向学校交验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由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学校负责组织、培训、指导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往届生报名正住户籍在我市的往届生,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学历证明到户籍所在的区(市)县招办办理报名手续,也可随就读学校报名。报名时,须提供由原毕业学校及其所在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生物、地理会考原始成绩及等级(A、B、C、D),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计入升学成绩。

  ★非本地户籍考生报名正住户口不在我市、但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若无法回户籍地报名参加中考,需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成都市2016年中考非本地户籍考生申请表》,在就读的初中学校所在地报考,考试成绩可供考生户口所在地教育部门参考。符合我市升学条件的可在我市升学。若考生希望考后回户籍所在地升学,应在报名前咨询户籍所在地中考政策,再报名。

  根据政策可享受本地户籍待遇的非本地户籍考生(如在蓉港澳人员子女、在蓉外籍人士、在蓉台胞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等),在中考报名时以非本地户籍考生参加报名。报名结束后,填写《成都市中考非本地户籍考生享受本地户籍待遇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月20日前交学校,由学校汇总后交区(市)县招办审查、处理。

  特别提醒:非本地户籍考生在我市参加中考的考试成绩,供考生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参考。若需在我市升学,在填报升学志愿时,只能填报公办普通高中的调招计划以及民办普通高中、中职类学校计划,不能填报公办普通高中的统招计划。

  ★回城生报名在外地读书返回正住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须由就读学校开具学籍证明,同时提供生物、地理会考原始成绩及等级(A、B、C、D)、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会考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就读学校所在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签章后,可计入升学成绩。报名时,凭户口簿、学籍证明、生物和地理两科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到户籍所在的区(市)县招办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后,体育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以及政治、历史两科毕业会考都在户籍所在地参加。

  特别提醒:户籍在成都市所属的郊区(市)县,但在中心城区(含五城区、高新区及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下同)学校(含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若申请在中心城区报名,只能作为中心城区的非本地户籍考生参加中考、升学,只能填报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的调招计划以及民办普通高中、中职类学校计划,不能填报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的统招计划和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和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面向各郊区(市)县的招生计划,也不能报考中心城区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外地生计划。若考生希望考后回户籍所在地升学,应在报名前咨询户籍所在地中考政策,再报名。

  户籍在中心城区,但在成都市所属的各郊区(市)县中学(含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如果放弃回户籍所在区报名而随就读学校在当地报名的,其今后的考试、录取只能在当地进行,不能参与在中心城区的考试和录取。中心城区户籍的学生只有回中心城区报考,才能参加中心城区学校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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