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潍坊中考实施意见
来源 :潍坊晚报 2015-03-09
中今年我市中考实施意见出台,4月25日至30日考生报名
3月7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15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俗称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考生报名时间为4月25日至30日,文化课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12日至15日。今年中考政策与往年总体一致,不同的是,高中招生对不同类别的艺体特长生设置相应的文化课底线,成绩达到要求方可录取。市教育局还公布咨询投诉电话:8096359、8791010,考生及家长也可拨打各县市及高中学校的招生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九大文化课考试 4月25日起报名
今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等12科,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等4科。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9科文化课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全市统一组织,报名时间为4月25日至30日,考试时间为6月12日至15日。考试、阅卷及等级划定由市教科院负责。
体育与健康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中心市区(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和市直初中)分别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和市实验教学研究中心统一组织,其它县市区自行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考试将于5月20日前完成,考试内容、等级划分办法等按照《关于公布2014年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抽测情况和2015年中考体育测试项目的通知》、《关于印发〈2014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将于4月30日前完成,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等级划分等按照《关于印发<潍坊市普通高中招生统一考试实验操作技能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另外,信息技术考试将于4月30日前完成。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考查及等级认定的组织工作由各县市区负责,将于4月20日前完成。
坚持多次考试 校方不得阻止
根据要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继续坚持多次考试制度。初中一年级学生,可以参加地理、生物科目的考试;初中二年级学生,可以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科目的考试;初中三年级学生,可以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
在初一、初二已参加有关科目的考试但对成绩不满意的,初二、初三时可以申请重考,并以最好的成绩参加高中招生录取。初一学生参加考试、初二学生参加地理和生物以外其它科目的考试,均需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学校批准。严禁学校以任何理由阻止初一或初二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要合理安排课程计划,严禁统一提前结束课程组织学生提前参加考试。
升学志愿四类 在报名时填报
初中毕业生报名时同时自愿填报升学志愿。升学志愿分四大类:“3+4”志愿,普通高中志愿,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志愿,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
“3+4”志愿,共设3个志愿,其中两个学校顺序志愿,另一个为学校和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普通高中具体志愿设置与填报办法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市区统一确定);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志愿设置两个学校顺序志愿;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设一个。
职业类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及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另行公布。
综合素质评价 纳入高中录取
记者了解到,今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继续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中招生录取当中。由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直接纳入高中招生录取。
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其在初中阶段取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及标志性成果等相关支撑材料,须经就读学校及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并于5月25日前提交;学籍在潍坊市以外、经批准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学生,由县市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组织对其进行综合素质认定,其在初中阶段取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每学期学业成绩等,须经原就读学校及所在地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
公办普通高中 不得招县外生
实施意见明确,严禁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到初中学校或学生家中进行招生宣传;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各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县外学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新生班额不超过50人)招生;未经批准,严禁任何高中学校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报名,更不允许学校擅自招生。
加强对五星级学校特色项目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切实杜绝以招收特长生的名义提前录取学科优秀学生。
各县市及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具体实施方案将于4月上旬出台。
外来人口子女 报考条件不变
考生原则上报考就读初中(且有就读学校学籍)所在县市区普通高中,可按规定直接报名。考生只能在一个县市区报名,擅自跨县市区重复报名的,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
由市外来潍坊务工、投资经商人员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不变,按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可申请在潍坊市参加中考和高中招生录取;考生须在潍坊市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不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特长生文化课 设置录取底线
为纠正过于注重专业训练而忽视文化知识学习的倾向,促进培养具有丰富文化知识底蕴的“合格加特长”的专业人才,从今年起,对不同类别的艺体特长生相应设置文化课底线。具体底线标准由县市区、高中学校结合实际确定,于考生报名前公布。
同时,继续允许五星级普通高中招收部分特长项目特长生,招生范围、录取及培养方案须提前报县、市两级教育局审核,经批准后实施。特长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指标生录取标准 不得低于择校生
此外,今年继续实行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政策,分配办法与去年相同。为促进教育公平,继续设置指标生录取标准下限,指标生录取标准不得低于择校生录取标准。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开发区文教局(教管中心)要组织初中学校对2015年毕业学生逐个确认是否享受指标生政策,并进行审核确认,审核结果要在班内、校内及县市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择校生须按规定缴纳择校费,在招生录取前,如主管部门调整择校生政策,将进行相应调整。
中考文化课考试安排
6月12日
(星期五)
语文
(8:30-10:30)
物理(14:00-15:30)
思想品德(16:30-17:30)
6月13日
(星期六)
数学
(8:30-10:30)
化学(14:00-15:30)
历史(16:30-17:30)
6月14日
(星期日)
英语
(8:30-10:30)
6月15日
(星期一)
地理(8:30-9:30)
生物(10:30-11:30)
相关政策
五类特殊考生 可享一定照顾
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以下特殊考生享受相关照顾录取政策。
1.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如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全部为A,则将其他科目中最低的一科提高1个等级。
2.作战部队、在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
3.驻一般地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华侨、港澳台胞子女、少数民族子女和被授予“潍坊市荣誉市民”的外籍人员子女,录取时将其综合素质等级提高一个等级,最高提到A。
4.独生子女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数最低的一科加5分后,再划分等级。
以上政策只取最高项,其中军人子女均指现役军人子女。
5.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听力残疾学生,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可以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县市教育局(市区学生须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其英语成绩使用换算后的分数划分等级,换算公式为:英语分数=考生笔试项目得分×1.2。
符合享受中考照顾录取政策的特殊考生,经考生所在初中学校、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加盖公章,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市区特殊考生由各区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审核),并在县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优待名单、类别与优待标准,接受各方面监督,无异议后,独生子女和听力残疾学生名单于5月30日前报市教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