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各地区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后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材料汇总
来源 :考试网 2017-12-14
中山西省2017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即将开始,请山西各地区成绩合格考生按要求参加审核,以免延误证书发放工作。
省直 | 太原 | 阳泉 | 长治 |
吕梁 | 晋城 | 朔州 | 运城 |
大同 | 晋中 | 忻州 |
山西各地区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后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材料汇总 | |
省直考区 | |
审核时间:2017年12月12日—12月15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审核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30号山西工艺美术大楼五层523室 审核时所需携带材料: 1、准考证 2、报名信息表(中级考生须加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 4、毕业证 考生须对第1、2项资料提供原件,第3、4项资料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 |
太原市 | |
审核时间:2017年12月11日—12月15日,12月18日—12月19日 审核地点:会计大厦(水西关街西口)六层 审核时所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 注:中级考生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初级考生提供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 3、“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中级考生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中级考生现单位与报名时单位不一致的,需由现单位出具从事财务工作证明并加盖公章)。 审核通知: 太原2017年中级会计师合格人员考后资格审核时间 | |
阳泉市 | |
审核时间:2017年12月11日—12月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审核地点:阳泉市财政局四层407室(市桃北中路建设宾馆东侧) 审核时所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中级合格者提供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初级合格者提供高中以上毕业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准考证; 5、“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且加盖所填工作单位公章; 6、会计从业资格个人信息查询表(会计之星—功能查询—档案查询—输入身份证号—查询并打印该页面)考生须对前四项资料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 |
大同市 | |
审核时间:2017年12月13日—12月14日 审核地点:大同市会计服务中心 审核时所需携带材料: 1、准考证 2、报名信息表(中级考生须加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 4、毕业证(初级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中级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 |
晋中市 | |
审核时间:2017年12月11日—12月19日(双休日正常上班) 审核地点:晋中市财政局会计科 (榆次锦纶东街11号) 审核时所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中级合格者提供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初级合格者提供高中以上毕业证书); 3、“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且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 |
忻州市 | |
审核时间:2017年12月14日-19日(休息天除外) 审核地点:忻州市财政局一楼会计科 审核时所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与报名信息表一致) 注:中级考生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初级考生提供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 3、准考证 4、“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中级考生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中级考生现单位与报名时单位不一致的,需由现单位出具从事财务工作证明并加盖公章)。 | |
长治市 | |
审核时间:2017年12月18日—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审核地点:长治市财政局一层会计科(市英雄中路68号) 审核时所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中级合格者提供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初级合格者提供高中以上毕业证书); 3、准考证; 4、“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且加盖所填工作单位公章; 考生须对前四项资料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 |
朔州市 | |
审核时间:2017年12月12日—12月15日,12月18日—12月19日 审核地点:朔州市民福东街5号(市财政局2楼221室) 审核时所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中级考生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初级考生提供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中级考生需加盖所在工作单位公章,无单位的不需加盖公章。 | |
吕梁市 | |
审核时间:2017年12月12日—12月15日(双休日休息) 审核地点:吕梁市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 审核时所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中级合格者提供大专以上毕业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准考证; 5、“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且加盖工作单位公章;遗失报名信息表的考生可从“附件”中下载相关表格。前四项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 |
晋城市 | |
审核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审核地点:晋城市迎宾街328号财政局会计服务中心西侧大厅 审核时所需携带材料: 1、 “2017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见附件1,自行下载填写),单位负责人签字且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指定位置粘贴与准考证同一底版的两寸照片。(原件) 2、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加盖工作单位公章。遗失报名信息表的考生可下载附件2。(原件) 3、准考证(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套) 4、二代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套) 5、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套) 6、学历认证(中级考生需提供,学信网自行打印) 7、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会计之星网上自行打印) 说明:1—7项(其中:1、2为盖有公章原件)各1份按顺序整理装订,资格审核存档使用;4、5项证件原件单独出示,资格审核结束后归还考生。 | |
运城市 | |
审核时间:2017年12月18日—12月22日 审核地点: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职称科(市科协四楼) 审核时所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 注:中级考生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3、“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中级考生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中级考生现单位与报名时单位不一致的,需由现单位出具从事财务工作证明并加盖公章)。 注:1、永济市、河津市初级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资格初审手续。 |
注意事项
1、山西各地区资格审查只安排此一批次,不设补审。
2、中级考生现单位与报名时单位不一致的,需由现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并加盖公章。
3、遗失报名信息表的考生可从“附件”中下载对应级别表格,按照报名信息重新填写。
4、资格审核可委托他人代为审核,审核时须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申请书。
5、中级考生如果是按其他职称类型报考的,须提供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