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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专项训练案例题第八套

来源 :考试网 2017-11-18

  某试点城市的国有企业于2001年2月1日被债权人申请破产,2001年4月1日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4月10日成立清算组,企业破产时管理的财产和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情况如下:

  1.企业破产时经营管理的财产评估变现价值如下:

  (1)第1号房屋价值300万元,全部用于对A银行债务抵押;

  (2)第2号房屋价值160万元,属于租用B企业房屋;

  (3)对外投资价值(含应得投资收益)140万元;

  (4)专利权评估作价70万元;

  (5)破产前职工以资本金形式投入的款项(货币资金)30万元;

  (6)2000年12月1日破产企业主动放弃对某公司的债权100万元。

  2.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情况如下:

  (1)A银行对该破产企业发放3年贷款,本金200万元,年利率10%,到期应计利息共60万尚有1年到期。

  (2)B公司拥有到期债权700万元。

  (3)C公司因为破产企业担保,替破产企业偿还债务本息共350万元;

  (4)D公司因破产企业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直接损失140万元;根据合同规定,违约金30万元。

  (5)欠税务机关税收罚款90万元;

  另外,发现该破产企业对B公司拥有债权190万元,发生破产费用10万元,欠税款130万元。

  要求:

  根据以上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分别说明哪些属于取回权、别除权、抵销权、撤销权,金额分别为多少?

  (2)破产企业管理的财产中,哪些属于破产财产,金额为多少?

  (3)哪些属于破产债权,金额为多少?

  (4)破产财产应按怎样的顺序分配,每一顺序分配的金额为多少?

  [案例题答案]

  (1)①A银行对破产企业拥有的实际债权本息共240万元(扣除未到期利息20万元)可以就抵押物优先受偿,属于别除权;②B公司欠破产企业债务190万元,可以抵销破产企业所欠B公司的债权,属抵销权;③第2号房屋160万元属于租用B企业的房屋,B企业通过清算组行使取回权;④2000年12月1日破产企业主动放弃对某公司的债权100万元,清算组应行使撤销权予以撤销(应特别注意撤销权的期间: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清算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予以撒消,追回财产。本例属于此类情形的第5项“放弃自己的债权。”)。

  (2)以下内容屑破产财产;

  ①第1号房屋超过抵押债权部分共60万元破产财产;

  ②对外投资价值140万元;

  ③专有技术价值70万元;

  ④破产前职工以资本金方式投入的金额30万元;

  ⑤行使撤消权追回破产企业已放弃的债权100万元;

  以上五项破产财产共计400万元。

  (3)以下内容属破产债权:

  ①B公司拥有的、扣除抵销权以后的债权共510元;

  ②C公司因为破产企业担保形成的350万债权;

  ③D公司直接损失额140万元。

  以上三项内容共计形成破产债权共1000万元。

  (在本案例中,请注意以上债权人谁在债权人会议上有表决权)

  (4)破产按下列顺序分配;

  ①优先拨付破产费用10万元;

  ②拨付所欠税款130万元,但不考虑税收罚款;

  ③剩余260万元破产财产按比例清偿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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