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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1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来源 :江西省财政厅 2021-08-16

  江西省2021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为做好我省会计资格考试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确保会计资格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现对考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为了保证能顺利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关注报考设区市健康通行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入场时应主动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核验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且无发热、干咳、肌肉酸痛、嗅(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考生不得以防疫为由拒绝接受身份验证。

  三、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考生,应退出体温检测区,适当休息后再次接受测量,测量三次仍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发热、干咳、肌肉酸痛、嗅(味)觉减退等可疑症状者,不得进入考点,工作人员做好记录,由考生签字确认,并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四、持有的健康码非绿码或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有高中风险等级地区以及境外旅居史且处于健康观察期间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评估后确定是否继续参加当次考试,并按相关要求妥善处置。

  七、考生在考前进入考场和考试结束离开考场等人员密集时段必须佩戴口罩,并注意保持相互间1米以上社交距离。考前、考中监考人员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时应摘除口罩。进入考场就坐后,考生在考试期间必须全 程佩戴口罩。

  八、请考生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个人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出行安全。

  九、请考生提前知晓并遵守考试所在地其他疫情防控要求。

  江西省财政厅

  2021年8月16日

  原文地址:http://acc.jxf.gov.cn/tzgg/13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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