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2018年中级会计师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为社保或继续教育年限
来源 :考试网 2018-03-06
中镇江2018年中级会计师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为社保或继续教育年限
根据《镇江市财政局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有关事项通知》中,明确指出镇江2018年中级会计师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为社保或继续教育年限。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但必须扣除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时间,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证明:打印在我市社保缴费证明,或者打印在我市历年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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