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哪些材料可以证明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来源 :考试网 2018-03-02
中淮安市哪些材料可以证明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根据《淮安市财政局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中,明确指出淮安市2018年中级会计师报名条件如下:
全日制学历 |
报考中级资格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时间要求 |
大专 |
2013年12月31日前 |
本科 |
2014年12月31日前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
2016年12月31日前 |
硕士 |
2017年12月31日前 |
博士 |
2018年毕业 |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已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 |
无年限要求 |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但必须扣除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时间,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那么,如何证明在此期间从事会计工作呢?
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签章)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社保证明等可以证明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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