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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实务重难点及例题:存货的初始计量

来源 :考试网 2017-04-30

  第2章 存货

  重点、难点讲解及典型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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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存货的初始计量

  (一)外购的存货

  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成本构成内容 购买价款 指发票金额,不包括按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相关费用 ①运杂费: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保险费、包装费、中途的仓储费

  ②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2009年多选题】

  ③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

  ④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相关税金 消费税、资源税、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关税等

  【提示1】商品流通企业(如家乐福、贸易公司等)外购存货的进货费用,分两种情况:一种是金额较小,发生时直接计入销售费用;另一种情况是金额较大,计入存货成本。既可以在发生时计入,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再分摊(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摊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摊入期末存货成本)。注意与制造业企业的区别。

  【提示2】合理损耗举例:采购汽油正常挥发的;运煤途中正常遗漏的。

  不合理的损耗,根据发生损耗的具体原因,计入对应的科目中,不构成存货入账成本。

  【例题1•多选题】下列项目中,应计入存货成本的有(  )。

  A.采购存货的价款

  B.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C.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D.采购过程中因意外灾害发生的净损失

  【答案】ABC

  【解析】存货采购过程中因意外灾害发生的净损失,应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例题2•单选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购进原材料200公斤,货款为6000元,增值税为1020元;发生的保险费为350元,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为130元;验收入库时发现数量短缺10%,经查属于运输途中合理损耗。甲企业该批原材料的实际单位成本为每公斤(  )元。

  A.32.4

  B.33.33

  C.35.28

  D.36

  【答案】D

  【解析】购入原材料的实际总成本=6000+350+130=6480(元),实际入库数量=200×(1-10%)=180(公斤),所以甲企业该批原材料实际单位成本=6480/180=36(元/公斤)。

  【提示】存货成本的确定是基础性知识点,也是考试的重点,考生应熟练掌握外购存货成本的构成要素,尤其是途中合理损耗的处理,经常在计算性客观题中出现。

  (二)委托外单位加工取得的存货

  成本 (1)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2)加工费用;(3)相关税金;(4)其他费用(运输费、装卸费等)。

  委托加工 受托方按照加工 委托方允许抵扣的,不计入收回物资的成本。

  下,增值 费用收取增值税 委托方不允许抵扣的,计入收回的物资成本。

  税和消费 受托方代收代交消费税 收回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 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借方

  税的处理 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或连续生产 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2010年单选题】

  非应税消费品的

  【提示1】按税法规定,收回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再加工后的应税消费品出售时应缴纳消费税,之前加工环节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允许从中扣除,因此会计处理上,将加工环节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未来便可以直接抵扣销售时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贷方金额;而收回后直接用于出售的(或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出售时不再缴纳消费税,也就不能抵扣前期缴纳金额,且消费税是价内税,所以加工环节的金额应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提示2】委托加工环节,委托方应交消费税的计算:

  ①受托方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时,消费税=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

  ②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时,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实际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提示3】对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考生应重点掌握增值税、消费税什么时候计入成本。此外委托加工存货入账成本的计算或构成要素是选择题的常见出题点。

  【例题3•单选题】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00元,消费税8000元。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其直接对外销售。假设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该材料A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  )元。

  A.52000

  B.57778

  C.60000

  D.59340

  【答案】C

  【解析】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50000+2000+8000=60000(元)。

  【记忆窍门】直接出售,(未来)不交税,不抵扣,计成本;继续生产,(未来)要交税,可抵扣,记借方。

  (三)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货

  方式 成本构成

  自制 成本=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

  投资者投入 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提供劳务 劳务的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费用+可归属于该存货的间接费用

  其他方式 按相关准则规定确定。

  【提示】常见的不计入存货成本的相关税费有:

  非正常的损耗—记入“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

  采购人员差旅费—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入库后的挑选整理费和保管费—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验收入库后的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生产阶段所必需的仓储费)—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收回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其他不必要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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