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级会计师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第十三章第三节
来源 :考试网 2016-06-17
中第三节 或有事项会计处理原则的应用
一、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
诉讼,使之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因而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纠纷的活动。诉讼尚未裁决之前,对于被告者来说,可能形成一项或有负债或者预计负债;对于原告来说,则可能形成一项或有资产。
仲裁,是指经济法的各方当事人依照事先约定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并由其对争议依法作出具有约束力裁决的一种活动。作为当事人一方,仲裁的结果在仲裁决定公布以前是不确定的,会构成一项潜在义务或现时义务,或者潜在资产。
【例13-6】 A公司20x9年度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 20x9年10月1日有一笔已到期的银行贷款本金10 000 000元,利息1 500 000元,A公司具有还款能力,但因与B银行存在其他经济纠纷,而未按时归还B银行的贷款,20x9年12月1日,B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20x9年12月31日人民法院尚未对案件进行审理。A公司法律顾问人为败诉的可能性60%,预计将要支付的罚息、诉讼费用在1 000 000~1 200 000元之间,其中诉讼费50 000元。
(2) 20x7年10月6日,A公司委托银行向K公司贷款60 000 000元,由于经营困难,20x9年10月6日贷款到期时K公司无力偿还贷款,A公司依法起诉K公司,20x9年12月6日,人民法院一审判决A公司胜诉,责成K公司向A公司偿付贷款本息70 000 000元,并支付罚息及其他费用6 000 000元,两项合计76 000 000元,但由于种种原因,K公司未履行判决,直到20x9年12月31日,A公司尚未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在本例中,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 A公司败诉的可能性60%,即很可能败诉,则A公司应在20x9年12月31日确认一项预计负债:(1 000 000+1 200 000)÷2 = 1 100 000(元)
有关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诉讼费 50 000
营业外支出——罚息支出(1 100 000-50 000) 1 050 000
贷:预计负债——未决诉讼——B银行 1 100 000
A公司应在20x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如下披露:
本公司欠B银行贷款于20x9年10月1日到期,到期本金和额利息合计11 500 000元,由于与B银行存在其他经济纠纷,故本公司尚未偿还上述借款本金和利息,为此,B银行起诉本公司,除要求本公司偿还本金和利息外,还要求支付罚息等费用。由于以上情况,本公司在20x9年12月31日确认了一项预计负债1 100 000元。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2. 虽然一审判决A公司胜诉,将很可能从K公司收回委托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但是由于K公司本身经营困难,该款项是否能全额收回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A公司20x9年12月31日不应确认资产,但应考虑该项委托贷款的减值问题。
A公司应在20x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如下披露:
本公司于20x7年10月6日委托银行向K公司贷款60 000 000元,K公司逾期未还,为此本公司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K公司。20x9年12月6日,一审判决本公司胜诉,并可从K公司索偿款项76 000 000元,其中贷款本金60 000 000元、利息10 000 000元以及罚息等其他费用6 000 000元。截至20x9年12月31日,K公司未履行判决,本公司业未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二、债务担保
债务担保在企业中是较为普遍的现象。作为提供担保的一方,在被担保方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常常承担连带责任。从保护投资者、债权人的利益出发,客观、充分地反映企业因担保义务而承担的潜在风险是十分必要的。
企业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常常会涉及未决诉讼,这时可以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1) 企业已被判决败诉,则应当按照人民法院判决的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2) 已判决败诉,但企业正在上诉,或者经上一级人民法院裁定暂缓执行,或者由上一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等,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已有判决结果合理估计可能产生的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3) 人民法院尚未判决的,企业应向其律师或法律顾问等咨询,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以及败诉后可能发生的损失金额,并取得有关书面意见。如果败诉的可能性大于胜诉的可能性,并且损失金额能够合理估计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将预计担保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例13-7】 20x8年10月,A公司为B公司人民币20 000 000元,期限2年的银行贷款提供全额担保;20x9年4月,A公司为C公司美元1 000 000元,期限1年的银行贷款提供50%的担保。
截至20x9年12月31日,各贷款单位的情况如下:B公司贷款逾期未还,银行已起诉B公司和A公司,A公司因连带责任续赔偿多少金额尚无法确定;C公司由于受政策影响和内部管理不善等原因,经营效益不如以往,可能不能偿还到期美元债务。
本例中,对B公司而言,A公司很可能需履行连带责任,但损失金额是多少,目前还难以预计;就C公司而言,A公司可能需履行连带责任。这两项债务担保形成A公司的或有负债,但不符合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A公司应在20x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债务担保的被担保单位、担保金额以及财务影响等。
三、产品质量保证
产品质量保证,通常指销售商或制造商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后,对客户提供服务的一种承诺。在约定期内(或终身保修),若产品或劳务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或与之相关的其他属于正常范围的问题,企业负有更换产品、免费或只收成本价进行修理等责任。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上述相关支出符合确认条件就应在收入实现时确认相关预计负债。
【例13-8】 A公司为机床生产和销售企业。A公司对购买其机床的消费者作出承诺:机床售出后3年内如出现非意外事件造成的机床故障和质量问题,A公司免费负责保修(含零配件更换)。A公司20x9年第1季度、第2季度、第3季度、第4季度分别销售机床400台、600台、800台和700台,每台售价为5万元。根据以往的经验,机床发生的保修费一般为销售额的1%~1.5%之间。A公司20x9年四个季度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分别为40 000元、400 000元、360 000元和700 000元(假定用银行存款支付50%,另50%为耗用的原材料)。假定20x8年12月31日,“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机床”科目年末余额为240 000元。
本例中,A公司因销售机床而承担了现实义务,该现实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A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A公司应在每季度末确认一次预计负债。
(1) 第1季度: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维修费)
借: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机床 40 000
贷:银行存款 20 000
原材料 20 000
应确认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债金额 = 400×50 000×(1%+1.5%)÷2 = 250 000(元)
借:销售费用——产品质量保证——机床 250 000
贷: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机床 250 000
第1季度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机床”科目余额 = 240 000+250 000-40 000 = 450 000(元)
(2) 第2季度: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维修费)
借: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机床 400 000
贷:银行存款 200 000
原材料 200 000
应确认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债金额 = 600×50 000×(1%+1.5%)÷2 = 375 000(元)
借:销售费用——产品质量保证——机床 375 000
贷: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机床 375 000
第2季度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机床”科目余额 = 450 000+375 000-400 000 = 425 000(元)
(3) 第3季度: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维修费)
借: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机床 360 000
贷:银行存款 180 000
原材料 180 000
应确认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债金额 = 800×50 000×(1%+1.5%)÷2 = 500 000(元)
借:销售费用——产品质量保证——机床 500 000
贷: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机床 500 000
第3季度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机床”科目余额 = 425 000+500 000-360 000 = 565 000(元)
(4) 第4季度: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维修费)
借: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机床 700 000
贷:银行存款 350 000
原材料 350 000
应确认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债金额 = 700×50 000×(1%+1.5%)÷2 = 437 500(元)
借:销售费用——产品质量保证——机床 437 500
贷: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机床 437 500
第4季度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机床”科目余额 = 565 000+437 500-700 000 = 302 500(元)
在对产品质量保证确认预计负债时,需要注意的是:
第一,如果发现保证费用的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数相差较大,应及时对预计比例进行调整;
第二,如果企业针对特定批次产品确认预计负债,则在保修期结束时,应将“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余额冲销,同时冲销销售费用;
第三,已对其确认预计负债的产品,如企业不再生产了,那么应在相应的产品质量保证期满后,将“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余额冲销,同时冲销销售费用。
四、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其中,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预计负债的计量应当反映了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中的较低者。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商品销售合同、劳务合同、租赁合同等,均可能变为亏损合同。
企业对亏损合同进行会计处理,需要遵循以下两点原则:
1. 如果与亏损合同相关的义务不需支付任何补偿即可撤销,企业通常就不存在现时义务,不应确认为预计负债;如果与亏损合同相关的义务不可撤销,企业就存在了现时义务,同时满足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且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时,合同存在标的资产的,应当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通常不需确认预计负债,如果预计亏损超过该减值损失,应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合同不存在标的资产的,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预计负债。
【例13-9】 甲公司20x8年12月10日与丙公司签订不可撤销合同,约定在20x9年3月1日以每件200元的价格向丙公司提供A产品1 000件,若不能按期交货,将对甲公司处以总价款20%的违约金。签订合同时A产品尚未开始生产,甲公司准备生产A产品时,原材料价格突然上涨,预计生产A产品的单位成本将超过合同单价。不考虑相关税费。
(1) 若生产A产品的单位成本为210元
履行合同发生的损失 = 1 000×(210-200) = 10 000(元)
不履行合同支付的违约金 = 1 000×200×20% = 40 000(元)
本例中,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不可撤销合同,但是执行合同不可避免发生的费用超过了预期获得的经济利益,属于亏损合同。由于该合同变为亏损合同时不存在标的资产,甲公司应当按照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两者中的较低者确认一项预计负债,即应确认预计负债10 000元。
借:营业外支出——亏损合同损失——A产品 10 000
贷:预计负债——亏损合同损失——A产品 10 000
待产品完工后,将已确认的预计负债冲减产品成本。
借:预计负债——亏损合同损失——A产品 10 000
贷:库存商品——A产品 10 000
(2) 若生产A产品的单位成本为270元
履行合同发生的损失 = 1 000×(270-200) = 70 000(元)
不履行合同支付的违约金 = 1 000×200×20% = 40 000(元)
应确认预计负债40 000元。
借:营业外支出——亏损合同损失——A产品 40 000
贷:预计负债——亏损合同损失——A产品 40 000
支付违约金时
借:预计负债——亏损合同损失——A产品 40 000
贷:银行存款 40 000
【例13-10】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x8年11月签订不可撤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设备50台,合同价格每台1 000 000元(不含税)。该批设备在20x9年1月25日交货。至20x8年末甲公司已生产40台A设备,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单位成本达到1 020 000元,每销售一台A设备亏损20 000元,因此这项合同已成为亏损合同。预计其余未生产的10台A设备的单位成本与已生产的A设备的单位成本相同。则甲公司应对有标的的40台A设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没有标的的10台A设备确认预计负债。不考虑相关税费。
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 有标的的部分,合同为亏损合同,确认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A设备 800 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A设备(40×20 000) 800 000
(2) 无标的的部分,合同为亏损合同,确认预计负债
借:营业外支出——亏损合同损失——A设备 200 000
贷:预计负债——亏损合同损失——A设备(10×20 000) 200 000
在产品生产出来后,将预计负债冲减成本
借:预计负债——亏损合同损失——A设备 200 000
贷:库存商品——A设备 200 000
五、重组义务
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属于重组的事项主要包括:(1) 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业务;(2) 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3) 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
企业应当将重组与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区别开。因为重组通常是企业内部资源的调整和组合,谋求现有资产效能的最大化;企业合并是在不同企业之间的资本重组和规模扩张;而债务重组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作出让步,债务人减轻债务负担,债权人尽可能减少损失。
(一) 重组义务的确认
企业因重组而承担了重组义务,并且同时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才能确认预计负债。
首先,同时存在下列情况的,表明企业承担了重组义务:(1) 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包括重组涉及的业务、主要地点、需要补偿的职工人数、预计重组支出、计划实施时间等;(2) 该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
企业制定了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并已经对外公告,使那些受其影响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可以合理预期企业将实施重组,这构成了企业的一项推定义务。而管理层或董事会在资产负债表日前作出的重组决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并不形成一项推定义务,除非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已经对外进行了公告,将重组计划传达给受其影响的各方,使他们形成了对企业实施重组的合理预期。
其次,需要判断重组义务是否同时满足预计负债的三个确认条件,即判断其承担的重组义务是否是现时义务、履行重组义务是否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重组义务的金额是否能够可靠计量。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确认条件,才能将重组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例13-11】 20x9年12月31日,甲上市公司董事会决定关闭一个事业部。20x9年度财务报告报出前,甲上市公司董事会尚未将有关决定传达到受影响的各方,也未采取任何措施实施该项决定,在20x9年12月31日,甲上市公司不应对此项决定确认预计负债。
【例13-12】 20x9年12月16日,乙上市公司董事会决定关闭A产品事业部,有关计划已获批准。至20x9年12月31日,关闭该事业部的决定已经向社会公告,受影响的公司职工、客户及供应商均收到了通知。如果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乙上市公司,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在20x9年12月31日,乙上市公司应对此项决定确认预计负债。
(二) 重组义务的计量
企业应当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认预计负债金额。其中,直接支出是企业重组必须承担的直接支出,并且与主体继续进行的活动无关的支出,不包括留用职工岗前培训、市场推广、新系统和营销网络投入等支出。因为这些支出与未来经营活动有关,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是重组义务。
由于企业在计量预计负债时不应当考虑预期处置相关资产的利得,在计量与重组义务相关的预计负债时,也不考虑处置相关资产(如厂房、店面,有时是一个事业部整体)可能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即使资产的出售构成重组的一部分也是如此。
企业可以参照表13-1判断该项支出是否属于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
表13-1 与重组有关支出的判断表
支出项目 |
包括 |
不包括 |
不包括的原因 |
自愿遣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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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遣散(如果自愿遣散目标未满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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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不再使用的厂房的租赁撤消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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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职工和设备从拟关闭的工厂转移到继续使用的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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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 |
剩余职工的再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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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 |
新经理的招聘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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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 |
推广公司新形象的营销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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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 |
对新营销网络的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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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 |
重组的未来可辨认经营损失(最新预计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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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 |
特定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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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产减值准备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进行计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