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课件讲义:法律行为的基本概念
来源 :考试网 2017-06-30
中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课件讲义:法律行为的基本概念(2013年多选题)
1.民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区别
(1)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2)民事行为依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内容而发生效力,而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而直接产生法律后果。
(3)民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后果。
(4)民事行为以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为生效要件,事实行为的构成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015年最新双网校注会注税初级中级会计等各种课件,联系球球1154798154.。
2.单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1)单方法律行为,是指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无需他方的同意)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如委托代理的撤销、债务的免除、无权代理的追认、订立遗嘱等。
(2)多方法律行为,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
【例题·单选题】下列法律行为中,须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是( )。
A.甲免除乙对自己所负的债务
B.甲将一枚钻石戒指赠与乙
C.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购买一套住房
D.甲立下遗嘱,将个人所有财产遗赠给乙
【答案】B
【解析】(1)选项ACD: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2)选项B:赠与属于多方法律行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