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教材知识点_经济法考点归纳:增值税的起征点、纳税地点
来源 :考试网 2017-01-02
中增值税的起征点
1、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2、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外出经营,应该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 中级会计师教材知识点_经济法考点归纳:公司法律制度(一)
3 中级会计师教材知识点_经济法考点归纳:公司法律制度(二)
4 中级会计师教材知识点_经济法考点归纳:公司法律制度(三)
5 中级会计师教材知识点_经济法考点归纳:其他主体法律制度(一)
6 中级会计师教材知识点_经济法考点归纳:其他主体法律制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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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中级会计师教材知识点_经济法考点归纳: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14 中级会计师教材知识点_经济法考点归纳:合同订立、格式条款
17 中级会计师教材知识点_经济法考点归纳: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8 中级会计师教材知识点_经济法考点归纳:十五种具体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0 中级会计师教材知识点_经济法考点归纳:增值税的征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