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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章节考点第四章第三节

来源 :考试网 2016-06-22

  第三节 证券交易

  一、证券交易主要内容

  (一)证券交易及其方式

  证券交易主要指证券买卖,即证券持有人依照证券交易规则,将已依法发行的证券转让给其他证券投资者的行为。

  证券交易的方式可以分为集中竞价交易和非集中竞价交易两种,分别适用于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市场。

  (二)证券交易的类型

  二、证券上市制度

  (一)证券上市及其类型

  证券上市是某种已发行证券获准成为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对象的过程。证券一旦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即为上市证券。

  证券上市的类型

  (二)证券上市的条件

  1.股票上市的条件

  2.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

  3.证券投资基金上市的条件

  (三)证券上市的程序

  (四)证券上市的暂停与终止

  1.股票上市的暂停与终止

  2.公司债券上市的暂停与终止

  3.证券投资基金上市的暂停或终止

  三、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又称信息公开制度,是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他主体,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将证券发行、交易及与之有关的重大信息予以公开的一种法律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包括证券发行的信息披露和持续信息公开。

  (一)证券发行的信息披露

  (二)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1.中期报告

  2.年度报告

  (三)上市公司临时报告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四)信息的发布与监督

  四、限制的交易行为

  (一)对证券交易主体的限制

  (二)对证券交易客体的限制

  (三)对短线交易的限制

  (四)对交易收费的限制

  五、禁止的交易行为

  (一)虚假陈述或信息误导

  (二)内幕交易

  (三)操纵证券市场

  (四)欺诈客户

  (五)其他禁止的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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