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精讲:代理的种类
来源 :考试网 2016-05-20
中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精讲:代理的种类
代理可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1、委托代理
基于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而发生的代理。委托代理中的授权行为一般以代理证书(亦称授权委托书)的形式表现。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法定代理
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定的代理。
一般适用于被代理人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情况。
3、指定代理
按照人民法院或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在没有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情况下,法院或有权机关可以依法为不能亲自处理自己事务的人指定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