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级会计师考试《财务管理》考点:第九章第四节
来源 :考试网 2016-07-05
中第四节 分配管理
一、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
股利政策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企业是否发放股利、发放多少股利以及何时发放股利的方针及对策。股利政策的最终目标是使公司价值最大化。
(一)股利分配理论
1.股利无关论。
股利无关论认为,在一定的假设条件限制下,股利政策不会对公司的价值或股票的价格产生任何影响,投资者不关心公司股利的分配。
2.股利相关理论。
股利相关理论认为,企业的股利政策会影响股票价格和公司价值。主要观点包括:(1)“手中鸟”理论;(2)信号传递理论;(3)所得税差异理论;(4)代理理论。
(二)股利政策
1.剩余股利政策。
剩余股利政策是指公司在有良好的投资机会时,根据目标资本结构,测算出投资所需的股权资本额,先从盈余中留用,然后将剩余的盈余作为股利来分配,即净利润首先满足公司的股权资金需求,如果还有剩余,就派发股利;如果没有,则不派发股利。
2.固定或稳定增长的股利政策。
固定或稳定增长的股利政策是指公司将每年派发的股利额固定在某一特定水平或是在此基础上维持某一固定比率逐年稳定增长。公司只有在确信未来盈余不会发生逆转时才会宣布实施固定或稳定增长的股利政策。
3.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是指公司将每年净利润的某一固定百分比作为股利分派给股东。这一百分比通常称为股利支付率,股利支付率一经确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
4.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是指公司事先设定一个较低的正常股利额,每年除了按正常股利额向股东发放股利外,还在公司盈余较多、资金较为充裕的年份向股东发放额外股利。但是,额外股利并不固定化,不意味着公司永久地提高了股利支付水平。
二、利润分配制约因素
企业的利润分配涉及企业相关各方的切身利益,受众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在确定分配政策时,应当考虑各种相关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法律、公司、股东及其他因素。
1.法律因素。
(1)资本保全约束;(2)资本积累约束:(3)超额累积利润约束;(4)偿债能力约束。
2.公司因素。
(1)现金流量;(2)资产的流动性;(3)盈余的稳定性;(4)投资机会;(5)筹资因素;(6)其他因素。
3.股东因素。
(1)控制权;(2)稳定的收入;(3)避税。
4.其他因素。
(1)债务契约;(2)通货膨胀。
三、股利支付形式与程序
股利支付形式包括:现金股利、财产股利、负债股利、股票股利。
公司股利的发放先由董事会提出分配方案,然后提交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分配预案后,要向股东宣布发放股利的方案,并确定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股利发放日。
四、股票分割与股票回购
股票分割,又称拆股,即将一股股票拆分成多股股票的行为。股票分割一般只会增加发行在外的股票总数,但不会对公司的资本结构产生任何影响。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出资将其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以一定价格购买回来予以注销或作为库存股的一种资本运作方式。公司不得随意收购本公司的股份,只有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才允许股票回购。
五、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现阶段,股权激励模式主要有:股票期权模式、限制性股票模式、股票增值权模式、业绩股票激励模式和虚拟股票模式等。
1.股票期权模式。
股票期权是指股份公司赋予激励对象(如经理人员〕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选择权。持有这种权利的经理人可以按照该特定价格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也可以放弃购买股票的权利,但股票期权本身不可转让。
2.限制性股票模式。
限制性股票指公司为了实现某一特定目标,先将一定数量的股票赠与或以较低价格售予激励对象。只有当实现预定目标后,激励对象才可将限制性股票抛售并从中获利;若预定目标没有实现,公司有权将免费赠与的限制性股票收回或者将售出股票以激励对象购买时的价格回购。
3.股票增值权模式。
股票增值权模式是指公司授予经营者一种权利,如果经营者努力经营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上升或业绩上升,经营者就可以按一定比例获得这种由股价上扬或业绩提升所带来的收益,收益为行权价与行权日二级市场股价之间的差价或净资产的增值额。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支付现金,行权后由公司支付现金、股票或股票和现金的组合。
4.业绩股票激励模式。
业绩股票激励模式指公司在年初确定一个合理的年度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经过大量努力后,在年末实现了公司预定的年度业绩目标,则公司给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股票,或奖励其一定数量的奖金来购买本公司的股票。业绩股票在锁定一定年限以后才可以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