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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招标师《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辅导资料2.2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4-18
中2016招标师《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辅导资料
2.2投标人(与投标人的区别)
2.2.1投标人的分类及具备的条件(掌握)
投标人分为三类:一是法人;二是其他组织;三是自然人。投标人必须具备响应招标和参与招标竞争两个条件后,才能成为投标人。
2.2.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掌握)
1)法律规定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法定条件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20条规定了投标人参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应具备的5个条件;
◆《政府采购法》在第22条也规定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6个条件。
2)招标人提出的项目特定条件——特定条件
但是《招标投标法》也禁止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以及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掌握),如:
投标人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20条 |
投标人 《政府采购法》第22条 |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