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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招标师《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辅导资料1.3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4-15
中2016招标师《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辅导资料1.3 1.3《招标投标法》(掌握)
1.3.1立法目的
1.3.2适用范围:必须掌握。
◆地域范围: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不包括香港、澳门地区。
◆主体范围:两类,第一类是国内各类主体,法人、经济组织、个人;
第二类是在我国的外国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例外:按照《招标投标法》第67条规定,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1.3.3基本原则:
标法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1.3.4基本程序:
分为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签订书面合同等六大环节。